為做好我省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根據總參謀部等八部委《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工作規定》和總參謀部《關于做好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招收對象和條件
招收對象為普通高校畢業生,所學專業應當符合部隊專業崗位需要;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且所學專業符合部隊專業崗位需要的,也可以招收。招收對象應當未婚,男性不超過24周歲、女性不超過23周歲;政治和體格條件,按照征集義務兵有關規定執行。招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所在院校和所學專業已開展職業技能鑒定的,應當取得國家頒發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招收的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應當取得國家頒發的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
招收對象應當本人申請,在其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征兵辦公室報名;普通高等學校、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應屆畢業生也可以在其畢業學校所在地縣(市、區)征兵辦公室報名。各設區市征兵辦依據省征兵辦下發的《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專業名稱和代碼》,按專業組織報名;有備選專業的,本專業報名人數較少的情況下可以從備選專業中補選。各設區市征兵辦6月20日前完成報名工作。
三、初檢、初審
時間安排:6月25日前完成,并將合格名單報省征兵辦。
實施方法:設區市征兵辦或縣級征兵辦將初檢初審的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提前3天通知到每名預招對象。預招對象接到通知后,持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明)、職業資格證書、居民戶口簿(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學校所在地報名的不用)、居民身份證等,按兵役機關通知要求參加初審初檢。審驗、檢查人員在對相關項目進行審核、檢查后,當場填寫結果;審核結束后,由設區市征兵辦將相關表格收回留存備案。
職責區分:公安部門負責審驗戶籍和年齡;教育部門負責審驗學歷;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審驗職業資格證書;衛生部門負責體格檢查;征兵辦負責匯總各項目審核結果,并做出初檢初審結論。
有關要求:初檢初審應單獨設站、集中組織,與初檢初審工作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站,參與初檢初審的工作人員和參加初檢初審的預招對象均不得帶移動電話進入審驗現場,審驗現場還應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和新聞媒體參與監督。
四、確定送檢對象
省征兵辦根據各設區市上報合格人員名單,下達送檢任務數。7月5日前,各設區市征兵辦按各專業征集任務數2倍確定送檢對象,合格人數較多的,擇優確定政治思想、學習成績好和專業能力強的畢業生。
五、體檢
直招士官體檢工作由省征兵辦統一組織實施。
時間安排:7月上旬組織。
地 點:臨時確定。
人員組成:從全省范圍內抽調醫務人員組成,并邀請紀檢監察和新聞媒體參與監督。
組織實施:分批次組織參加。一是查驗身份。體檢前,設區市帶隊干部按要求將參加體檢的預招對象集中帶到指定位置,由省征兵辦工作人員進行身份查驗。二是入場。查驗身份無誤后,由省征兵辦工作人員將參加體檢的預招對象帶入體檢站。三是體檢實施。采取"集中編組、密碼編號"的形式,按《應招公民體格檢查表》規定的項目組織。四是帶回。體檢結束后,預招對象由各設區市統一帶回。
有關要求:參加體檢的預招對象于參檢前一天下午入住體檢站,次日早晨空腹體檢。體檢期間的食宿由省征兵辦提供,每人需交食宿費,由帶隊干部統一收繳后交省征兵辦。往返路費及其他費用由設區市征兵辦自行處理。體檢現場除體檢醫生、工作人員和參加體檢的預招對象外,其他人員均不得進入,進入體檢現場所有人員均不得帶移動電話,并在現場安裝無線電話干擾器。對身體初檢結果與體檢結果相差較大的,以體檢結果為準。
六、面試
面試由省征兵辦統一組織實施,與體檢同步進行。
考評內容:面試主要考評政治思想,采取百分制。
人員組成:考評組由省征兵辦抽調征兵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
實施方法:面試采取現場問答的方式進行,主要通過提問和談話,對預招對象的道德品質、公民素養、
團隊意識、入伍動機等進行綜合考查,滿分為100分,具體為道德品質30分,公民素養20分,團隊意識20分,入伍動機30分,單人考查時間一般不超過5分鐘。中國共產黨黨員、共青團員分別加10分和5分。考評分數現場公布。
七、專業審核
專業審核由省征兵辦統一組織實施,與體檢同步進行。
審核內容:專業審核主要對預招對象的學歷、職業資格證書進行查驗。
人員組成:審核組由省征兵辦、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廳相關人員組成。
實施方法:專業審核采取現場查驗、網上核對的方法組織,現場查驗由教育、人力資源部門人員對預招對象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進行查驗;網上查驗主要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和"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www.osta.org.cn)核對相關信息。
八、政審
由省征兵辦在體檢合格人員中,依據征集任務數確定參加政審人員名單,逐級下達至縣級征兵辦統一組織政審,7月20日前完成。
九、審核檔案、定兵
由省征兵辦對體檢、政審全部合格、專業對口的預招對象,進行檔案審核。綜合面試成績,擇優批準入伍;面試分數相同時,優先征招中國共產黨黨員、專業技術等級高的入伍;烈士子女,部隊(含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現役干部子女,優先征招入伍。
十、公示、簽訂協議
預定直招士官名單(包括姓名、戶籍地、學歷、專業、面試分數),同時在省、市、縣三級征兵辦公室外醒目處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對舉報和反映確有問題的,以及復查復審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入伍資格,由后續合格的預招對象依次替補。通過公示的,由縣級征兵辦和預招對象簽訂《招收士官協議書》。
十一、辦理入伍手續
對確定入伍的預招對象,由省征兵辦逐級下達給縣級征兵辦辦理入伍手續,《入伍通知書》必須于起運前由縣級征兵辦發至本人或家屬手中。
十二、到部隊報到
省征兵辦制訂自行報到計劃,落實安全風險評估,統一購買車票,抓好出發前的安全和紀律教育,指定途中負責人,明確注意事項。設區市征兵辦要按時間節點,及時收攏人員,集中送往省征兵辦指定地點。縣級征兵辦要聯合高校或在戶籍所在地組織歡送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