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檢查(以下簡稱“高考體檢”)信息化水平,提高高考體檢信息采集質量,推進我省高考體檢信息管理工作進一步科學化、規范化,現就做好我省2021年高考體檢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我省2021年高考體檢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教育部辦公廳 原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通知》(教學司函〔2010〕22號)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要求進行。
所有參加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含高職單招等各類單獨招生)的考生均須參加高考體檢,未經高考體檢的考生,高校可不予錄取。
二、基本原則
自2021年開始,我省高考體檢采用電子化體檢方式,原則上不再采用紙質化體檢,體檢醫生應在體檢時使用信息采集設備直接錄入考生體檢數據,實現無紙化。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確定符合工作需求的信息采集模式。在高考體檢信息采集工作中,各地要堅持標準統一、系統管理、科學先進的原則。
三、體檢單位
2021年高考體檢工作由縣級(含)以上教育、衛健部門和招考辦組織實施,高考體檢原則上須在經省衛健委核定的二級甲等(含)以上定點體檢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確無二級甲等(含)以上定點體檢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的縣(市、區),可在當地人民醫院進行。主檢醫師應由具有副主任醫師(含)以上職稱、責任心強的醫生擔任。高考體檢醫院由各縣(區)教育、衛健部門和招考辦協商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四、時間安排
(一)2021年高考體檢工作于2021年3月初開始,原則上3月底結束,具體時間由各市、縣(區)招考辦與各相關體檢醫院協商后統籌安排。
(二)4月20日前,各地將考生電子化體檢數據按《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數據標準》(見附件)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仍采用紙質化體檢的縣(市、區)須自行將考生體檢表進行掃描,于4月20日前將掃描圖像和數據上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
(三)4月30日后,考生可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www.jxeea.cn)查詢體檢結果。如對體檢結論存疑,考生可于5月14日前向縣(市、區)招考辦提出復檢申請,由縣(市、區)招考辦按要求辦理體檢復檢,并將復檢結論數據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5月14日后不再受理考生體檢復檢申請。
五、體檢結果
(一)體檢結果。體檢醫院要對考生體檢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非高考體檢醫院為考生做出的體檢結果無效。考生如因特殊身體原因無法參加特定項目檢查時,須出具體檢醫院相應材料。對于體檢結果處在臨界值或有異常的考生,工作人員要當場告知考生體檢結果并告知考生體檢結果并安排其復測,如復測結果仍處在臨界值或有異常,要提醒考生如不認可該體檢結果可按規定申請復檢。
(二)復檢和終檢申請。各市、縣(區)招考辦和有關中學有義務在考生閱知體檢結果時,對有疑問的考生進行相應解釋和指導。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考生可在報名所在地市、縣(區)招考辦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申請復檢,復檢工作由當地招考辦指定體檢醫院進行。復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對復檢結果仍有異議的考生,須于5月20日前到當地招考辦申請終檢。沒有按當地招考辦要求參加體檢或進行復檢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請終檢。身高、體重、視力、色覺、血壓等五個項目不在終檢醫院安排終檢,對于這五個項目體檢結論有異議的考生,按復檢申請流程申請復檢,以復檢結論作為相應項目的最終體檢結果。
(三)終檢醫院。江西省高招委、省衛健委指定江西省人民醫院為我省普通高考終檢醫院,負責對有異議的體檢結論做出最終裁定。江西省人民醫院應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并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經批準終檢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江西省人民醫院終檢。終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做好體檢信息采集的組織工作
普通高考體檢工作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高等學校錄取考生的重要依據。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站在為國家選拔人才提供準確數據支持、保證廣大考生合法權益、維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疫情防控下的體檢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強化以考生為本、服務高校的理念。
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有關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科學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機制,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部門責任、體檢醫院責任和學校責任,精細組織,強化管理,嚴防考生聚集性疫情發生,確保高考體檢工作順利進行。
(二)綜合分析,科學制定高考體檢信息化工作方案
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符合本地特點的高考體檢信息化實施方案,建立體檢信息采集工作的組織體系。方案要體現工作模式、工作流程、崗位職責、技術手段等內容。要積極研究優化工作流程,分析技術手段,開展培訓和演練,加強宣傳和溝通,切實做好體檢信息數據采集的組織和管理工作。做到既能打通體檢工作各個環節,又能高效準確地獲取體檢信息,切實將2021年體檢信息化指導方案貫徹好、落實好。縣(市、區)招辦可自行開發或向社會購買體檢無紙化的相關信息服務。
(三)嚴格管理,做好高考體檢工作人員選聘和培訓
各地要選聘具有相應執業資格,責任心強、業務精湛的醫護人員參加高考體檢工作,一個月內到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本人家庭成員及所在單位人員出現“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例、與“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例以及無癥狀感染者有過近距離接觸、近期有共同生活的親屬從境外返回、本人有持續發熱、干咳、乏力、腹瀉等癥狀的人員不得選聘。各體檢醫院還要根據情況選聘一定數量的預備人員。
要加強對高考體檢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紀律教育,組織全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相關政策,由專業衛生防疫人員進行防護知識和技能培訓,確保每名工作人員明確職責任務,熟悉工作流程,熟練操作體檢系統,保證體檢結果的真實準確。主檢醫師要使用準確且與體檢系統專業名詞一致的描述語。
(四)嚴密程序,做好我省高考體檢的組織實施工作
1.認真核實考生身份。中學在校生由班主任負責到現場核實,嚴格核對考生本人、身份證、本班學生名冊;社會考生由市、縣(區)招考辦工作人員負責到現場核實,嚴格核對考生本人、身份證、網上報名登記表上的照片等信息,防止冒名頂替現象發生。
2.加強體檢場所管理。各體檢醫院要備足消毒劑、口罩、手套、防護服等防疫物資以及測溫儀、消毒洗手設施、專用垃圾桶等物品。每日體檢工作開始前,要在衛生防疫部門指導下,專人負責使用符合防疫規定的消毒藥品進行全面消毒防疫。體檢室、候檢室在考生到達前一小時要開窗通風,體檢工作全程要保持開窗。體檢期間,工作人員要及時對遮眼板、門窗把手、樓梯扶手等考生經常使用的物品和觸摸的位置進行擦拭消毒。當日體檢結束后要再次進行全面消毒防疫。要加強考生體檢時的疏導工作,避免人員聚集。考生在候檢室要分散就座,排隊時人與人間隔1米以上。每組體檢結束后,要組織考生盡快有序疏散。
有條件的學校,可以組織體檢醫院在校園內合適的場所進行身高、體重、視力、色覺、血壓等項目的體檢。
3.嚴密高考體檢管理。要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形勢,嚴格落實防控措施,切實保障考生、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體檢現場要相對封閉,采取分小組、分批次方式,小規模、分散進行,避免人群聚集,嚴防疫情發生。體檢工作人員全程戴醫用口罩,考生戴口罩參加體檢,但接受身份核驗和進行相關項目檢查時須摘下,檢查結束后立即戴上口罩。體檢工作人員有發熱、咳嗽、腹瀉等癥狀的要及時更換,不得繼續參加有關工作。
4.及時了解體檢情況。體檢期間,縣(市、區)招考辦要派人在現場協調有關事項,及時了解體檢進程,了解體檢中發現的特殊問題,做好記錄,及時上報,妥善處理。
(五)遵守規范,加強高考體檢信息采集數據的管理
高考體檢是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體檢信息又涉及考生個人隱私,各設區市要充分重視體檢信息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嚴格遵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數據標準》,科學制定高考體檢信息管理方案。要采取科學、合理、規范的管理措施和技術手段,明確管理流程、專人負責,按規定時間高質量完成高考體檢信息采集工作,切實做好體檢信息管理和上報工作。
(六)以人為本,做好考生高考體檢服務工作
各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要增強服務意識,樹立以人為本、服務考生的思想,要根據當地考生人數,合理安排體檢場次,避免考生長時間等待,尤其對殘疾考生和身體有缺陷的考生應給予特別關愛。要耐心接受考生咨詢,對體檢限報和不宜就讀專業要進行認真解釋,做好咨詢服務工作。
各地要采取多種形式,做好體檢時間、程序和相關政策的宣傳工作,同時,會同屬地衛生防疫部門共同做好防疫知識宣傳,讓考生和考生家長理解、配合體檢醫院采取的各項防控措施,營造良好的體檢工作氛圍。要在體檢場所張貼必要的體檢工作流程圖和指示標志,全方位做好考生服務工作。
(七)加強監督,嚴肅高考體檢工作紀律
高考體檢工作是一項政策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各級教育、衛健部門和招考辦要堅持原則,嚴格把關,做到準確無誤,以確保體檢工作的順利進行。
高考體檢工作實行“誰把關、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各地要加強高考體檢工作全過程監督,要主動協調紀檢監察人員到場參與高考體檢工作。對在高考體檢工作中對因落實工作責任不力,疫情防控舉措落實不到位,以及因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失職失誤、工作不仔細造成漏檢、錯檢、錯填、漏填等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