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考報名時間
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考網上報名時間為2018年11月11日8:00-17日18:00,逾期不報。
考生申請報名與信息采集的具體時間由各縣(區)招考辦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并公布,可在集中網上報名之前啟動。
本省戶籍在省外就讀的隨遷子女考生如錯過集中報名時間的,可憑就讀地省、市教育考試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直接到戶籍所在縣(區)招考辦申請補報名,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25日(藝術類考生截止11月26日)。
江西高考報名方式
所有參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參加保送,自主招生,少年班,高水平藝術團、運動隊,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招,高職單招,殘障考生單招,中職學校技能競賽獲獎學生免試入學等特殊形式招生等)均須進行集中網上報名并采集相關信息。
江西高考報名程序
(一)報名申請:考生須在各縣(區)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報名點申請報名,并按照規定交驗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有效期限應在2019年6月9日后)、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統一提供學籍表或名冊)或同等學力證明等材料原件,并留存復印件作為考生紙質檔案材料。
殘疾考生需要在考試過程中提供“合理便利”服務的,可在報名時向縣(區)招考辦提出書面申請。具體辦法按照《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教學〔2017〕4號)執行。
外省籍隨遷子女考生在申請報名時須交驗:二代居民身份證,就讀學校開具的高中階段一年以上學習經歷、縣級以上學籍管理部門開具的學籍證明材料(或畢業證),考生本人與父母或監護人同本的戶口簿(如不同本,需提供公證機關出具的關系證明)和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期間可憑公安部門開具的回執)等原件。
同等學力認定,初中畢業(肄業)滿三年(截至2019年7月)以上且不屬于報名條件第(三)條所列人員,可以認定為同等學力。
申報國家專項、高校專項的考生須填寫專項申報資格審查表,辦理相關審核手續,并于2019年3月1日前送交縣(區)招考辦。
考生報名時提供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將依據國家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二)信息采集:各報名點使用“江西省普通高考報名信息采集系統”(連接身份證閱讀器、攝像頭)直接讀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身份證照片等),并同時通過攝像頭在高考報名專用背景布前現場拍照,采集考生的圖像信息。在校學生采集報名信息時須由班主任進行現場簽字確認。
享受錄取優惠政策特定群體考生的相關信息按照有關規定另行采集、匯總、上報,考生不在報名表上填報。
(三)領取密碼:考生完成報名申請、材料交驗、現場信息采集后,領取考生號和網上報名密碼,報名密碼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確保安全保密。
(四)網上報名:考生本人憑考生號和網上報名密碼自行登錄“江西教育網”(http://www.jxedu.gov.cn)或“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http://www.jxeea.cn),認真閱讀(逐一點擊確認)《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考網上報名須知》等應知事項,并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按規定要求如實填寫《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考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不得漏填和虛假填報。沒有上網條件的考生可到報名點進行網上報名。
凡未按規定要求報名,網上報名信息誤填、漏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影響考試或錄取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報名期間,考生可以對網上報名信息進行更改,報名結束后不得自行更改;如需更改,須在規定時間內到縣(區)招考辦申請。
遺失二代居民身份證的考生可先憑臨時身份證辦理報名手續,并抓緊和補刷二代居民身份證采集個人信息。凡在2019年2月1日前未補刷的考生,報名系統視其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五)校驗信息:2018年11月23日前,各報名點集中審核、校驗考生信息。11月24-25日,各縣(區)招考辦審核提交考生報名數據。
(六)報名繳費: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須按規定到報名點(中學或縣區招考辦)交納報名考試費,由報名點通過銀行統一上繳。收費標準為:單報本科180元/人,單報高職(專科)150元/人,本科兼報高職(專科)240元/人,報“三校生”對口招生120元/人,體檢費60元/人。兼報藝術類的考生需繳納藝術類專業統考考試費:除藝術類特殊專業外,報1個專業選項180元/人、報2個專業選項360元/人。藝術類特殊專業在高考報名時不收專業考試費。兼報體育類考生需交納體育專業統考考試費180元/人。
所有兼報藝術類考生以及在各縣(區)招考辦報名點申請報名的考生繳納報名考試費時間為2018年11月11-26日,其他考生繳納報名考試費時間為2019年1月2-15日。凡未在規定時間繳納報名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選報外語口試的考生應向縣(區)招考辦另繳考試費25元/人。
(七)信息確認:2018年12月30日前,各報名點統一打印考生《報名登記表》,組織安排考生現場核對本人的報名信息,核對無誤后,由考生本人在《報名登記表》上親筆簽字確認(考生的父母、老師、同學等均不得代為簽字確認)。經考生簽字確認后的《報名登記表》由縣(區)招考辦統一匯存,作為考生紙質檔案材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