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21號)文件精神,按照《南昌航空大學關于本科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學籍實施細則》)、《南昌航空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暫行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轉專業暫行辦法》)(校教字〔2008〕204號文),自2015年5月起在全校各學院開展了本年度大學生轉專業的工作。經學生個人申請,轉出、轉入學院簽署意見,教務處審核,同意杜源等23名同學轉專業申請,具體情況公示如下:
一、15名學習優秀的學生轉專業
根據《學籍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第1款規定:本科一、二年級學生確有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以及《轉專業暫行辦法》第三條第2款規定:第一學期學習成績優秀,各門課程考試成績平均學分績排名在專業前10%。經學生個人申請,轉出、轉入學院簽署意見,教務處審核,同意杜源等15名同學轉專業申請(具體名單見附件一)。
二、3名飛行技術專業學生轉專業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批準《南昌航空大學關于飛行技術專業學籍管理及在本科新生中選拔飛行技術專業學生的請示》,凡飛行技術專業的學生培養過程中因以下各種原因終止飛行技術專業學習的:入校復查淘汰學員和因身體、技術、文化、心理品質等原因不符合飛行員條件的學生,轉入高考同批次其它合適專業就讀。
經學生個人申請,轉出、轉入學院簽署意見,教務處審核,同意金則海等3名同學轉專業申請(具體名單見附件二)。
三、5名其它原因學生轉專業
自2015年5月以來有5名學生因學習困難,提出轉專業申請。根據《學籍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第5款規定:學校認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經學生個人申請,轉出、轉入學院簽署意見,教務處審核,同意胡忻愷等5名同學(降級)轉專業的申請(具體名單見附件三)。
公示期:2015年6月19日~6月25日,如有異議,請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紀委辦或教務處反映。
接受意見電話:紀委辦-83863087,教務處-83863717
教務處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