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各項政策和要求,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公平,規范管理,優化服務。我省將在“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軍事(國防生)、武警院校軍檢、志愿設置及投檔規則,體育專業考試,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和普通“專升本”考試工作”等七個方面的政策規定有所調整。
2月6日,省教育考試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公布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
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
根據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五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教學〔2014〕17號)文件精神,我省研究制定了《江西省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辦法》。經省政府同意,已報教育部,待教育部備案后將第一時間向社會正式發布并實施。
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安排在普通高考后進行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文件要求,省高招委、省教育廳已轉發文件,并據此制定了《江西省普通高校自主招生主要工作流程及要求》,分別在江西教育網、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上發布。
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試點最大的變化就是高校考核工作時間上的變化。從今年開始,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將統一安排在高考結束后、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從6月10日開始,22日結束,為期13天。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具體流程是: 2月底前:試點高校發布年度自主招生簡章。 3月底前:考生申請報名并報送推薦材料。 4月底前:試點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審核,確定參加考核考生名單并進行公示。 6月10-22日:試點高校完成考核,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專業及優惠分值,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具體要求是:試點高校單獨組織考核,重點考查學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如需筆試,考試科目不得超過2門,考核全程錄像;試點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專業及優惠分值;完善教育部、省教育考試院、試點高校、中學四級公示信息公開制度。公示的考生信息主要包括:考生號、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享受照顧政策類別、資格條件等。 6月28日-7月2日:我省取得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在第一批本科的自主招生志愿欄內知分填報志愿。7月上旬:我省在第一批本科正式投檔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