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江西理工大學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江西理工大學新生怎么轉專業
江西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2021年修訂)
(理工發〔2021〕52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尊重學生發展意愿,以學生發展為中心,助力學生更好成長成才,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和《江西理工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細則》(理工發〔2019〕140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科生轉專業堅持公開、公平、有序與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轉專業的條件
第三條 本校學生具備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以提出校內轉專業的申請:
(一)一年級第二學期的學生,加權成績≥70分,有轉專業意向的;
(二)學生入學后因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隱瞞既往病史入學者除外),經學校指定醫院檢查證明確屬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的;
(三)二年級至非畢業年級第一學期的學生,對其他某個專業有濃厚興趣且轉入該專業更有利于其繼續學習和發展的。
第四條 藝術類專業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體育類專業入學后不對轉入非體育類專業學習。
第五條 因參軍而保留學籍的學生復學時,可根據自身意愿在征得學生所在學院和意向轉入專業開辦學院同意的基礎上重新選擇專業。
第六條 因創業而休學的學生,復學時提供休學創業成果的相關證明材料,可申請調整到更有利于創業的專業學習。
第七條 大類招生專業的學生按照專業分流方案處理。
第八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轉專業:
(一)由外校轉學進入我校就讀的;
(二)在休學、保留學籍和保留入學資格期間的;
(三)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
(四)企業定向錄取的;
(五)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特殊招生形式有:
1.保送生
2.運動訓練單招、殘障考生單招、港澳臺單獨招生
3.專科畢業生升本科
4.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
5.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
6.民族班、西藏班、新疆班、南疆單列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
7.其他特殊招生形式
(六)在校期間受到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且處分未解除的。
第三章 轉專業的程序
第九條 按本辦法第三條第(一)項轉專業的,轉專業工作原則上安排在一年級第二學期進行,并于該學期結束前完成。具體工作程序如下:
(一)公布方案。開學第2周前,各學院根據相關專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學院接收轉專業學生工作方案,報教務處審核后向全校學生公布。原則上各專業接收同級轉專業學生人數上限為一個自然班(40人左右)。各學院成立轉專業考核工作小組,并指定教師或工作人員為學生提供相關咨詢。
(二)學生申請。擬轉專業的學生在第5周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及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三)學生所在學院推薦。學生所在學院在第6周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進行綜合審查,對符合轉專業條件的申請人和推薦學生名單進行公示;同時將推薦學生名單及其申請材料送交接收學院,同時將推薦名單報教務處備案。
(四)接收學院考核。接收學院在第8周前對申請轉入的學生進行考核。接收學院須對學生的德智體美勞等進行全面考核,嚴禁以成績作為唯一衡量標準。考核方式一般以材料審核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并可視情況決定是否進行筆試,具體由接收學院自行決定后于面試或筆試前4天通知申請學生。接收學院將考核結果和擬接收學生名單進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名單及材料報教務處。
(五)批準與公布。教務處對各學院擬接收學生的材料進行復核,移交學校法律事務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通過后,報校長辦公會或校長授權的專門會議審定,并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公布轉專業學生名單。
(六)學籍變更。教務處對獲準轉專業且公示無異議的學生統一進行學籍變更。轉專業學生一般情況下編入同年級,特殊情況由接收學院與申請人共同確認后,編入下一年級。獲準轉專業且公示無異議的學生從下一學期起進入新專業學習。
第十條 按本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轉專業的,應當按照以下要求申請。具體工作程序如下:
學生在入學并取得學籍后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指定醫院檢查證明確屬不宜在原專業學習的,經學生所在學院推薦,接收專業所在學院審核,報教務處復核。教務處對學生轉專業的材料進行復核后,認為符合條件的,再移交學校法律事務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通過后報校長辦公會或校長授權的專門會議審定,并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進行學籍變更。
第十一條 按本辦法第三條第(三)項轉專業的,轉專業工作安排在二年級至非畢業年級新學年的第一學期第一周進行,畢業學年不安排轉專業工作。本條第(二)、(三)項具體時間安排以教務處公布的“教學工作通知”為準,具體工作程序及原則如下:
(一)學生申請。擬轉專業的學生在第1周周三前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及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二)所在學院推薦和接收學院考核,工作程序參照第九條第(三)、(四)項執行。
(三)批準、公布及學籍變更等工作參照第九條第(五)、(六)項執行。
(四)學生申請降級到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習的,且不存在第八條所列舉情形的情況下,不需要接收學院考核的環節。
(五)審核工作主要由接收學院負責,原則上接收學院同意學生的轉專業申請后,應視情況編入接收專業的一年級或二年級學習(學生在學制為五年的專業間互轉的,可視情況編入接收專業的三年級學習)。
第十二條 按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轉專業的須在申請復學的同時經所在學院同意,向教務處提交書面轉專業申請及證明材料。教務處對學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復核,移交學校法律事務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通過后,報校長辦公會或校長授權的專門會議審定,并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后,教務處對學生學籍進行變更,學生進入新專業學習。
第十三條 大類招生的專業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規定進行專業分流。學院制定的專業分流方案,須報教務處審核通過后方可向學生公布并公示7天。專業分流結果經學院內公示無異議后于第8周前報教務處備案。教務處審查后對學生學籍統一進行變更,學生從下一學期起進入分流后的專業學習。
第十四條 轉專業、專業分流工作公示期間的異議處理按照《江西理工大學學生申訴處理辦法》執行,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處理建議,報教務處研究決定。
第四章 轉專業的學籍管理
第十五條 轉專業前已修讀并取得學分的課程與轉入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的課程名稱及學分完全一致的可以進行沖抵,如有不一致的,必須通過“重修”途徑取得學分。
轉專業前已取得學分的課程而未列入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的可計入選修課學分。轉專業前積欠學分的課程,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不做要求的不計入積欠總學分。學生轉專業后一年級未修讀的必修課學分在每學期學業預警時計入積欠總學分。
學生在校學習年限,按照《江西理工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細則》第七條的相關規定予以執行。
第十六條 學生一經轉專業后原則上不得再轉回原專業。凡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須按新專業的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修讀規定的學分,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按照轉入專業的標準和要求審核。
第十七條 轉專業學生的收費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江西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理工發〔2017〕85號)廢止。凡以往制定的與本辦法有沖突的規定,一律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