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文件精神,我校將遵循“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原則,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招生計劃
我校面向全國自主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當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4%。
二、招生專業
考生根據高考報名科類以及自身學科特長、創新潛質、興趣愛好報考相對應的專業,具體招生專業如下:
專業 | 科類 | 筆試內容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理科 | 化學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理科 | 化學 |
生物工程 | 理科 | 化學 |
紡織工程 | 理科 | 物理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理科 | 物理 |
物聯網工程 | 理科 | 物理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理科 | 物理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理科 | 物理 |
工業設計 | 理科 | 設計綜合基礎 |
金融學 | 文理兼招 | 數學 |
工業工程 | 文理兼招 | 數學 |
三、報名條件
招生對象為政治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以及在下述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現的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高中畢業生。
(一)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集訓隊資格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或省級賽區一等獎、二等獎(或不同學科兩個三等獎)者;
(二)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者;
(三)高中階段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發明專利證書(第一專利授權人,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或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公開發表論文一篇(含)以上(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專著(第一作者)者;
(四)對于所報專業有著濃厚興趣,在相關專業領域確有突出特長和創新潛質,且能夠提供證明其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材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