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根據江蘇省人民政府、常州市人民政府、常州軍分區《冬季征兵命令》文件精神,現將今年冬季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征集新兵的報名時間、地點、聯系人及征集的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時間:
10月15日到10月31日
二、報名地點:
19#(學工樓)樓206室
三、聯系人
李斌(辦公電話:86953114;手機:13616126226)
三、征集范圍
12月31日前,年滿18至23周歲的男性學生;
四、征集條件
(一)身體條件
1、身高162厘米以上,體重50千克以上(體重不得超過標準體重25%或低于25%(標準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2、兩下肢不等長不能超過2厘米,膝內翻(“X”型腿)股骨內踝間距離及膝外翻(“O”型腿)脛骨內踝間距離不得超過7cm;
3、血壓——舒張壓:8.00-11.46千帕(60——80毫米汞柱),收縮壓:12.00-18.66千帕(90——140毫米汞柱);
4、心率:56-110次/分鐘;
5、肝功能和乙肝表面抗原谷轉氨酶賴氏法不得高于40單位;
6、十三周歲以后發生遺尿和輕度口吃(一句話中有兩個字重復兩次);
7、聽力:每側耳語不低于5米;
8、視力:右眼裸視4.6,左眼裸視4.5;
9、對學生本人及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有癲癇、癔病、精神病、夢游病史的不予征兵。
(二)政治條件
有以下情況者不得征兵
1、對黨和主義制度不滿;組織、參加非法組織以及支持非法集會,游行、靜坐、絕食、罷課;
2、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出逃國外、境外或者參加特務和反動組織或有重大嫌疑)的親友關系密切,政治可疑的;
3、有紋身圖案和刺“字”、“點”帶有政治性問題或屬于犯罪團伙標志的;
4、被依法勞動教養、少年教管、收容審查過,或被學校開除學籍、團籍的;
5、有盜竊、貪污、詐騙行為的。
江蘇技術師范學院人民武裝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附:在校大學生應征入伍相關政策摘要
----摘自《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在校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退役復學后學費資助暫行辦法》
一、 從起,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在校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補償,退役復學后實行學費資助。
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的,學費補償必須首先用于償還國家助學貸款。
二、本辦法中高等學校在校生指上述高校中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笫二學士學位在讀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在讀生(以下簡稱高校在校生)。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全部學費政策的學生,定向生、委培生,國防生以及其他不屬于服義務兵役到部隊參軍的高校在校生不包括在內。
三、被批準入伍的高校翌年畢業的畢業班學生,能夠完成學業具備畢業資格的,按照高校應屆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辦法辦理;暫不能夠完成學業不具備畢業資格的,按照本辦法在校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辦法辦理。其資格認定由學生所在高校負責。
四、國家對每名高校在校生應征入伍前在校期間每學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金額,按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計算,最高不超過6000元。
高校在校生應征入伍前在校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實行補償或代償。
高校在校生應征入伍前在校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兩者就高的原則,實行補償或代償。
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在校生應征入伍后,國家助學貸款即停止發放。
五、應征入伍的高校在校學生退役復學后,可以按規定申請獲得學費資助。
國家對申請學費資助的退役復學的高校學生每學年資助學費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每學年學費標準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額進行資助;學費標準低于6000元的,按照實際學費收費金額進行資助。
六、國家對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笫二學士學位在校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和資助學費的年限,分別按照國家規定的相應學制年限標準據實計算。以入伍時間為準,入伍前應達到的學制規定年限,即是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年限,退役復學后應完成的學制規定年限,即是資助學費的年限。
七、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按以下程序申請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每年10月15日前,報名應征的高校在校生登錄大學生網上預征報名系統,(網址:http://zbbm.chsi.com.cn)填寫相關信息,下載打印《應征入伍高校在校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遞交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在校生,還需要提供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簽訂的一次性還款計劃書,其中,應注明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在校期間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高校在校生,還需要向學校提供本人簽字的一次性還款計劃書,其中應注明代償經費將直接由學校或者學校通過貸款經辦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向銀行一次性代為償還貸款。
八、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復學后,按照以下程序申請學費資助:
每年退役復學的原高校在校生,到學校報到后向學校提出學費資助申請,并填寫提交《應征入伍高校復學生資助學費申請表》和退出現役證書復印件。
---摘自《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意見》
從2008年起,從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征集的士兵退役后復學的,剩余學制時間的學雜費、住宿費、生活補助費由政府承擔。
參加全日制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按每人每年9000元安排資金,其中學雜費、住宿費5500元,生活補助費3500元。
---摘自《關于進一步做好從全日制高等學校在校學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司聯字1號
一、應征入伍學生學業安排
應征學生入伍前,學校應盡量安排他們參加本學期所學課程的考試,或者根據其平時的學習情況,對本學期所學課程免試,直接確定成績和學分,并保留學籍到退伍后一年內。對已經修完規定課程或已經修滿規定學分,符合規定條件的,學校可準予畢業,發給其畢業證書。在校大學生入伍后,有條件的可以參加原學校組織的函授或自學原專業課程,經部隊團級單位批準可以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
二、應征學生學費減免
在校大學生被批準入伍后,已經交過學雜費的剩余部分,根據本人自愿,由學校退還本人,或由學校負責管理。退出現役后復學,其家庭經濟困難的,由學校酌情減免學費;入伍前享受獎學金的,復學后提高一個獎學金等級(不含一等獎學金);對榮立一次三等功的,復學后按不低于50%的標準減免學費;榮立兩次三等功或榮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榮譽稱號的,復學后免交全部學費。
三、退役后的復學安排
退役大學生原來所學專業撤銷的,由學校安排轉入其他專業復學;個別學習有實際困難的,可申請延長學習時間;對專科升本科、本科報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請轉到本校其他專業學習;原是專科生的可免試轉入本校同專業或相近專業的本科學習;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的所學本科專業畢業后,可免試保送所學專業研究生。在新兵檢疫復查期間退回或因身體原因不宜在部隊服役中途退役的,學校準其復學。
---摘自度常州市城鎮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
(按照當年市政府規定最新標準執行)
一、在職入伍義務兵優待標準為7880元/年。
二、全日制高等院校專科生入伍的,獎勵優待金的40%;大專畢業和本科生入伍的,獎勵優待金的50%;本科畢業入伍的獎勵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