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第六章 轉專業與轉學
第三十七條 學校根據社會發展與人才市場對畢業生的實際需求,兼顧學生個性化學習能力、發展目標與自我知識建構的需要,允許符合學校規定的在籍學生在入學后規定的期間內,重新選擇新的專業。
第三十八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在第二學期內提出校內轉專業申請:
(1)經考核,確有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
(2)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別的專業學習者;
(3)經學校認可,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4)其他經學校認定的原因。
其中,藝術類專業錄取的學生不得調整到普通類專業。
第三十九條 學生轉專業的計劃名額,由學校根據專業發展規劃以及當年的教學資源狀況核準公布,具體按照學校有關通知執行。
第四十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準許提出轉學申請:
(1)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本校學習,但尚能在別的學校學習者;
(2)經學校認可,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學無法繼續學習者;
(3)經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按規定允許轉學的。
第四十一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轉學:
(1)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由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校轉入上一批次學校、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3)招生或者入校后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
(4)應予退學的;
(5)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第四十二條 學生轉學按照國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辦理。
二、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有哪些專業
序號 | 科類 | 專業名稱 |
1 | 藝術類 | 環墳設計 |
2 | 藝術類 | 視覺傳達設計 |
3 | 藝術類 | 數字媒體藝術 |
4 | 文科 | 審計學 |
5 | 文科 | 會計學 |
6 | 文科 | 財務管理 |
7 | 文科 | 金融學 |
8 | 文科 | 保險學 |
9 | 文科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10 | 文科 | 稅收學 |
11 | 文科 | 工商管理 |
12 | 文科 | 物流管理 |
13 | 文科 | 行政管理 |
14 | 文科 | 資產評估 |
15 | 文科 | 學前教育(師范) |
16 | 文科 | 審計學(CIMA) |
17 | 文科 | 會計學(CIM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