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高招提前批征求平行志愿院校名單及錄取結果查詢時間安排
一、填報征求平行志愿時間、辦法及招生計劃
江蘇省2016 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類、理科類提前錄取本科批次填報征求平行志愿的時間為7月11日9:00至15:00。
考生須在上述時間內憑考生號、身份證號、密碼和動態口令卡網上填報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并對自己所填報信息的準確性和安全性負責,不需要現場簽字確認志愿信息。
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包括軍事(含預備軍官學員、國防生)、公安政法、航海、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地方專項計劃”)、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以下簡稱“鄉村教師計劃”)以及其他院校共6類計劃,具體詳見《江蘇省文科類、理科類提前錄取本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計劃》(考生可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http://www.jseea.cn瀏覽或下載)。
凡報考標注“★”專業的院校的考生總分文科類不得低于355分,理科類不得低于353分;報考未標注“★”專業的院校的考生總分文科類不得低于325分,理科類不得低于315分。同時,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須符合我省和擬報考高校的要求。
二、填報軍事院校(含預備軍官學員)、國防生志愿有關要求
報考者必須是政治考核合格并已參加由省軍區組織的軍事院校招生全省統一面試、軍檢,結論合格的考生。
三、填報公安政法院校(專業)志愿有關要求
報考公安政法院校(專業)的考生,須符合公安或政法院校的招生條件;報考公安院校及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考生還須經有關單位和院校組織的面試、體能測試,結論合格。
四、填報航海院校(專業)志愿有關要求
報考航海院校(專業)的考生的視力、身高等身體條件必須符合航海類專業對考生身體方面的有關要求(詳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院校的招生章程)。
五、填報地方專項計劃院校志愿有關要求
地方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為25個省扶持的經濟薄弱縣(市、區)和黃橋、茅山革命老區所涉及的14個縣(市、區),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實施區域的農村地區,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且已經審核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可填報地方專項計劃院校志愿。
六、填報鄉村教師計劃院校志愿有關要求
對于戶籍在有鄉村教師計劃的縣(市、區)的考生,可填報本縣(市、區)鄉村教師計劃院校志愿;對于戶籍所在縣(市、區)沒有鄉村教師計劃的考生,一律不得填報。如果填報,即使被投檔,有關院校也將會作退檔處理,并且不能再補投到同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其他院校,由此產生的不利影響,由考生本人負責。
七、填報其他院校志愿有關要求
其他院校對考生報考的特殊要求,詳見院校招生章程。
八、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自行上網填報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考生填報的志愿信息網上提交成功后,志愿即有效。在填報截止時間前,考生可上網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報志愿時間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2.考生本次填報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時,只能在軍事(含預備軍官學員、國防生)、公安政法、航海、地方專項計劃、鄉村教師計劃、其他院校等6類計劃中選擇其一填報,6類計劃之間不得兼報。
3.前期未填報文科類或理科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填報要求的考生,可以填報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4.凡招生計劃中注有“口”字樣的專業均要求考生外語基礎及口語較好,報考此類專業的考生須有外語口語等級測試成績且成績較好。軍隊院校(含預備軍官學員)和國防生計劃要求考生的外語語種一般為英語。
5.其他有關要求見《江蘇招生考試》(招生計劃專刊)公布的《關于招生計劃中有關問題的說明》、《考生填報志愿須知》和相關院校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