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3年度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根據河海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2013年轉專業工作即將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轉專業原則、對象及要求:
1、原則:各專業可以互轉,不跨校區,遵守公正、公平、公開,擇優錄取原則。
2、對象:2012級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其中招生時國家或學校已有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學生(含定向生、國防生、藝術類專業學生),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學生,不能轉專業。
3、要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未受過行政處分。申請轉入大禹學院的學生在校必修課平均績點在4.0及以上。
報名辦法:
2013年5月31日至6月6日報名。申請轉專業學生須填寫報名表,并繳納考試費(50元/門),學院審核、匯總,集中報送教務處。
二、 考試安排:
1、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考試以及接收專業的復試。其中申請轉入工學、理學、經管等專業的學生,考試科目為高等數學、大學英語;申請轉入文學、法學等專業的學生,考試科目為大學語文、大學英語;申請轉入大禹學院的學生,考試科目為高等數學、大學物理;特指民族生申請轉入規定的專業,考試科目為大學語文、基礎英語。
2、考試范圍:按接收專業相應的教學要求。
3、考試時間2013年8月25日(星期日)
上午??高等數學、大學語文;
下午??大學英語、大學物理、基礎英語。
4、考試地點另行通知(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三、 錄取工作:
教務處根據轉專業考試成績和各專業接收限額,按1:1.1比例公示轉專業進入面試學生名單;接收學院對學生進行面試考核,根據面試成績、轉專業考試成績和學分績點等綜合排名,由學院在接收限額內擇優錄取,并于2013年9月4日前將同意接收學生名單報送教務處。經學校批準后,教務處公布最終轉專業學生名單。
四、 其他說明:
1、各專業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不得超過2012級本專業在籍人數的15%(大禹學院除外,該院專業接收比例為10%),轉出學生人數不作限制。
2、特指民族生申請轉專業,可根據自己的學習基礎、學習能力、興趣愛好申請轉入法學、勞動與社會保障、市場營銷、工商管理等專業學習。接收人數不受名額限制,如接收專業是按大類培養,該生在以后專業分流時,則按現在申請的專業分流。
3、經批準的轉專業學生在2013年9月6日前到轉入專業學院報到。
4、轉專業后學生就讀年級不變,以后不得再次申請轉專業,其課程學分和成績管理,以轉入新專業培養方案為準。
5、中途申請退出轉專業者,必須在公示之前提出申請,否則,一經確定,新的學籍即刻生效。
6、常州校區轉專業工作由常州校區教務部組織進行,有關事項參照上述要求執行,并向主管校領導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