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招生委員會、教育局、招生辦公室(考試院、招考中心),各軍分區(警備區)政治部,各縣(市、區)人民武裝部:
根據教育部、總政治部《關于做好2015年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227號)、《關于嚴格規范軍隊院校招收青年學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號)精神,為做好今年我省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組織領導
我省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工作,在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省軍隊院校和國防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省軍隊院校和國防生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軍招辦”)具體組織實施。
二、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的對象為參加今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從今年起,普通高中應屆、往屆畢業生均可報考。
報考基本條件:①年齡不低于17周歲、不超過20周歲(截至今年8月31日);②政治條件符合《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軍隊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③身體條件達到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有關標準;④高考成績達到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本科第二批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及以上;⑤未婚。報考機要、潛艇、飛行、刑偵、藝術類專業的,還應符合相關專業政治條件、身體條件方面的特殊要求,院校招生簡章中會作出具體明確。
三、招生計劃
今年全軍和武警共有28所院校在我省投放招生計劃673名,其中第二、第三、第四軍醫大學等3所軍隊院校招收的為預備軍官學員。全國有30所地方普通高等學校在我省投放國防生計劃207名。國防生錄取工作與軍隊院校同批次錄取,考生的政治考核和軍檢等與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同步進行。
四、招生宣傳
高考前后,各軍分區(警備區)政治部應會同市教育部門,因地制宜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招生宣傳,廣泛動員優秀高中畢業生踴躍報考軍隊院校和國防生。各市、縣(市、區)教育局、招生辦公室(考試院、招考中心)要將軍校和國防生招生宣傳納入本地年度高校招生整體宣傳計劃,發動所屬中學積極支持配合部隊系統做好宣傳工作,充分運用網絡、校訊通等平臺及時發布有關信息。各軍分區(警備區)政治部、人武部應加強與駐地新聞媒體的協調,適時公布本地政治考核、省組織面試和體格檢查的日程安排、標準流程、結果查詢和申訴途徑,熱忱為廣大考生服務。同時,要組織人員深入駐地各普通中學,集中宣傳《國防法》、《兵役法》基本知識和我軍現代化建設成就、發展前景,客觀介紹軍隊院校基本情況、招生政策、專業設置、培訓層次、培養目標、學員待遇以及畢業后的分配使用原則等,通報今年招生工作日程安排,現地搞好宣傳發動。
五、政治考核
志愿報考軍隊院校和國防生的考生須進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總政治部《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政聯〔2001〕1號)執行。
政治考核由省軍招辦組織,縣(市、區)人武部會同縣級招生辦公室、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學具體實施。考生戶籍所在地與其就讀的普通中學、教育機構或工作單位等不在同一區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報考所在地的縣級人武部負責,考生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武部配合。建立政治考核責任制,嚴格執行考核標準程序,堅持誰考核、誰簽字、誰負責,確保考核結論準確。考核內容不得由考生、考生家長自行填寫。
6月20日-27日,志愿報考軍隊院校和國防生的考生,可從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jseea.cn)下載或到縣級人武部領取《江蘇省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政治考核表》(簡稱“政治考核表”,見附件),填報個人信息并報送縣級人武部。
6月28日-7月1日,縣級人武部匯總考生名單及《政治考核表》,按照軍隊院校和國防生招生政治條件有關規定,參照征兵政治考核組織實施有關規定,扎實做好政治考核工作。7月3日前,各軍分區(警備區)將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單錄入政審庫,連同《政治考核表》集中報送省軍招辦。
六、軍檢
軍檢包括體格檢查、面試、心理檢測和必要的體能測試,由省軍招辦具體組織實施。地點設在南京市第29中學(地址:南京市鼓樓區龍江小區藍天園23號)。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證、高考《準考證》、高考成績單和1張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自行報到。
各市考生參加軍檢具體時間安排如下:6月27日上午徐州、泰州,下午南京、揚州;6月28日上午鹽城、無錫、蘇州,下午淮安、鎮江;6月29日上午連云港、南通,下午宿遷、常州。6月30日上午為機動時間,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未參加的考生可繼續前往參加軍檢。
軍檢各項目結論當場告知考生本人。如有異議,考生可現場提出復議申請,由監督復議組現場復議。對當場不能作出結論的血常規、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體等體格檢查項目,考生可于7月2日,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本人體檢結論。如有異議,可于7月3日18時前向省軍招辦提出復檢申請(電話:025-80855448)。經審議同意后,7月4日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點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結論。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復檢申請或未經審議同意復檢的,不予受理。對可通過服用藥物或其他治療手段影響檢查結果的項目不予復議,考生的初檢結論為最終結論。被錄取考生的軍檢表和政治考核表,省軍招辦將于8月底前寄送各院校。
七、志愿填報
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志愿繼續實行平行院校志愿設置,報考軍隊院校和國防生的考生,應填報提前錄取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為保證填報軍隊院校和國防生志愿的有效性,考生必須填滿A、B、C三所院校志愿,否則本批次志愿無效。
報考軍隊院校和國防生的考生,軍隊院校和國防生可以兼報,但不得兼報公安、政法、航海和其他提前錄取本科批次院校。
八、投檔錄取
今年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繼續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錄取,實行遠程網上錄取。省教育考試院在政治考核和軍檢合格的考生中,按軍隊院校和國防生招生計劃數、考生志愿,分男、女生和指揮、非指揮類從高分到低分,按院校招生計劃數量的100%投檔。
向招生院校投檔出現生源數量不足時,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缺招計劃,公開征集報考志愿后,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和計劃缺額數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檔。
九、復審復查
新生入學后,由招生院校進行政治復審和身體復查,凡復審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門《軍隊院校淘汰學員安置辦法》(〔2005〕政聯字第2號)和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軍隊院校青年學生學員轉入普通高等學校學習實施辦法》(參聯〔2010〕2號)以及教育部、總政治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暫行規定的通知>》(教學司〔2002〕8號)的有關規定處理。其中因政治考核或身體復查不合格,但符合普通高校普通批次錄取條件的,本人可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申請,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其當年填報的普通高校相關志愿等情況,與省屬普通高校協商改錄。被錄取的新生無故不報到或報到后借故主動要求退學的,其他院校不得錄取。
十、有關要求
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工作,是全省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國防和軍隊建設大局,軍地肩負共同責任。各級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軍地協作機制,精心抓好各階段工作落實。軍分區(警備區)、人武部系統要增強工作主動性,切實搞好科學籌劃,加強統籌協調,確保各項工作按時間節點有序推進。各級教育部門、招辦和中學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全力支持,主動配合,努力為部隊輸送優秀人才,確保我省軍隊院校和國防生招生任務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