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國家的就業方針、政策和規定以及江蘇省教育廳的工作意見,制定畢業生就業工作細則;
2、負責畢業生的資格審查工作,及時向江蘇省教育廳報送畢業生資源情況;
3、多渠道收集和發布需求信息;
4、深入開展畢業教育和就業指導工作,提供就業咨詢服務??政策、思想、技術和信息指導等;
5、組織開展畢業生就業招聘洽談會,認真負責地向社會推薦畢業生;
6、審核《畢業生雙向選擇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單位錄(聘)用審核備案表》等材料;
7、按照就業方案,到江蘇省教育廳辦理畢業生派遣手續;
8、發放《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轉遞學生檔案等材料;
9、開展與畢業生就業有關的調查研究工作;
10、開展其它與學生就業相關的工作并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變更就業去向(改派)手續
畢業生在《報到證》簽發后,需要調整就業去向的,須攜帶以下書面就業材料到院就業辦辦理換發改簽手續。
1.原《報到證》。
2.原派遣單位同意另行就業的證明。
3.新派遣單位的接收證明(包括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審核備案表等)及相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意見。
補辦《報到證》手續
1、《報到證》自簽發之日起兩年內(含兩年)遺失的可以補辦。辦理程序為:
①到院就業辦查詢原《報到證》證號。
②在市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原《報到證》聲名作廢的遺失啟事。
③憑該“遺失啟事”交院就業辦統一到教育廳補辦手續。
2、《報到證》自簽發之日超過兩年遺失的,不再補辦,但可辦理有關證明,辦理程序為:
①由畢業學校出具相關證明,注明“姓名”、“專業”、“畢業時間”、“派遣單位”、“《報到證》號”等內容,加蓋學校就業工作部門印章。
②經省高校就業指導中心核準后簽署情況屬實并加蓋“調配專用章”。
自薦書的制作
自薦書是用來向用人單位介紹本人的基本情況和全面反映大學階段自己在德、智、體諸方面情況的。自薦書一般可包括:封面、學院簡介、個人簡歷、自薦信、推薦信、《推薦表》、成績單、四六級英語及計算機證書、各類獲獎證書、作品照片或劇照、所發表的論文目錄復印件等,示范圖例如下:
1、封面
2、學院簡介
3、個人簡歷
4、自薦信
5、推薦信
6、《推薦表》(11月下旬由教育廳統一印發)
7、成績單(由院系輔導員提供)
8、各類等級證書
9、各類獲獎證書
10、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