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教育廳于2月23日上午10:00召開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新聞發布會,通報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及普通高考工作有關情況。
在高考科目設置方面,和現行高考方案相比,江蘇省普通高考統考科目仍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保持不變;選考科目由現行的“6選2”調整為“6選3”,即由學生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選考科目,并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教育部明確江蘇省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時間為2018年,并要求于2018年6月底前將高考綜合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報教育部備案后向社會公布。根據這一要求,江蘇省新一輪高考綜合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應該是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起開始啟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實施。
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包括1個整體方案和5個具體方案。
整體方案是《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具體方案包括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高職院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中職學校學生學業水平測試實施方案等5個方案。
江蘇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整體方案是嚴格遵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節點和制度框架內,結合江蘇省省情和教育實際,并在總結以往高考改革經驗、廣泛征求社會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研制完成的,力求體現國家要求,具有江蘇特色。
實施“3+3”模式 選考科目調整為“6選3”
在高考科目設置方面,和現行高考方案相比,江蘇省普通高考統考科目仍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保持不變;選考科目由現行的“6選2”調整為“6選3”,即由學生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選考科目,并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高考綜合改革2018年啟動 2021年正式實施
教育部明確江蘇省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時間為2018年,并要求于2018年6月底前將高考綜合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報教育部備案后向社會公布。根據這一要求,江蘇省新一輪高考綜合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應該是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起開始啟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實施。
考生可享受同一必考科目兩次考試機會
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包括1個整體方案和5個具體方案。整體方案是《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具體方案包括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高職院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中職學校學生學業水平測試實施方案等5個方案。
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整體方案是嚴格遵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節點和制度框架內,結合江蘇省省情和教育實際,并在總結以往高考改革經驗、廣泛征求社會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研制完成的,力求體現國家要求,具有江蘇特色。
在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方面,為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做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要求,江蘇省實施了招收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確定了實施區域。
在改進考試形式和內容方面,和現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相比,江蘇省將開齊開足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所設定的13門科目均列入必考科目范圍,江蘇省考生在高中期間可以享受同一必考科目參加兩次考試的機會。
在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方面,嚴格執行教育部等相關部委關于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要求,自2015年起,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的考生加分政策;自起,將少數民族考生照顧政策調整為“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屬高校加3分投檔”。
在改革監督管理機制方面,江蘇省將健全分級負責、規范有效的信息公開制度,完善省招委會各成員單位的考試招生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和分工協作機制,完善考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護體系建設,加大違規查處力度。
在綜合素質評價上,江蘇省將國家提出的德、智、體、美等方面的要求,具體拓展為:思想品德與公民素養、學習水平與課程修習、體育運動與身心健康、審美素養與藝術特長、創新能力與社會實踐、自我認知與生涯規劃等六個部分。
高校專項計劃高校名單及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招生簡章 | |||||
教育部直屬高校(紅色為已更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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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學 | 中南大學 | 中山大學 | 華南理工大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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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技大學 | 西南財經大學 | 西安交通大學 |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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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高校(紅色為已更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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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 南京理工大學 | 西北工業大學 | 大連海事大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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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大學 | 南京師范大學 | 福州大學 | 鄭州大學 | ||
湖南師范大學 | 廣西大學 | 西南政法大學 | 四川農業大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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