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二線上考生有機會上本一專業,南京師范大學等11所省內高校繼續進行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江蘇省教育考試院3月19日透露,各校將在3月底前公布具體評價方案,符合條件的考生4月1日起報名。
這11所高校分別是南京師范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郵電大學、江蘇大學、揚州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南通大學、江蘇師范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
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即綜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績、高校考核結果、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高校自身培養的特色要求等五個維度的內容,對高考成績達到本二批次省控線的入選考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按照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時間安排,試點高校招生簡章將于3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錄取計劃不超過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計劃總數的5%。4月1日至15日,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綜合評價改革試點報名條件的考生,可自愿按試點高校確定的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招收的主要對象是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高校不能將名額分配至中學。
6月10日起,試點高校要結合本校相關學科、專業特色及培養要求,針對不同學科特長的考生進行考核,原則上不得筆試,不得采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
6月22日前,經本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后,試點高校要按照不超過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數2倍的范圍,擇優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學。
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須在6月27日至29日,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志愿填報系統填報相應高校志愿。如在規定時間內未填報,即視為自動放棄。若考生同時獲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選資格,則只能選擇一所高校填報。
需要提醒的是,對于學業水平測試等級達到高校要求,高考文化總分在所屬科類本科第二批省錄取最低控制線上、并且填報高校綜合評價錄取志愿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檔前,先行向試點高校投檔,由高校根據公布的錄取規則,使用“其他類”計劃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