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學2016級新生學費及助學貸款獎學金政策
五、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1、學費:4600元/年(設計學類專業6800元/年,機械類(工業設計專業中外合作辦學)18000元/年);住宿費:800至1200元/年,由學校統一安排住宿。
招生政策1)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2) 江蘇省普通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理科專業物理達到A,另一門達到B;文科專業選測科目達到AB。
自主選拔錄取、藝術特長生等特殊類招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達到BB。
高水平運動員、藝術類考生等選測科目等級要求根據江蘇省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3)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國防生需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 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學生入校后需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異常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入學資 格。
錄取規則
2、錄取原則
1) 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新生實施錄取工作。
2) 我校根據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投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10%,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3) 專業之間按分數級差錄取,對前三個專業志愿之間設不超過3分的級差,第三專業志愿以后無級差。
對于江蘇省選考物理的進檔考生,專業之間采用“等級級差法”計算排序成績,選測科目物理為A+加級差分3分,其他選測科目為A+加級差分1分。若加分后分數仍相同,數學成績高者優先安排專業。
對于江蘇省選考歷史的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安排專業,即分數相同時,等級高者優先安排。
4) 我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加分政策,按照加分后的成績安排專業。
5) 我校是教育部批準具有自主選拔錄取權的首批院校之一,對參加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考核并取得資格的考生,須按我校要求填寫考生志愿表,我校按承諾的條件予以錄取。
6) 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經我校專業測試達到相應的要求,在國家及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政策內按我校的協議承諾予以錄取。
7) 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在各省相關政策范圍內,按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8) 除國防生外,各專業的錄取不規定男女生比例。外語語種除計算機類、英語、日語三個專業(類)要求英語考生外,其它專業不限,但考生進校后,除日語專業外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
9)化工與制藥類、計算機類、經濟學類、會計學、工商管理類、數學類、設計學類、機械類、電子信息類、材料類按專業大類招生,入學一年或兩年后根據學生成績和個人志愿在專業大類內進行細分。
體檢標準 身體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國防生需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學生入校后將進行復查,異常者按照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入學資格。獎勵資助
2、學校設有完備的獎助學體系,通過提供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方式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