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醫藥大學是江蘇省重點建設高校,也是江蘇省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建高校。學校是世界衛生組織(WHO)傳統醫學合作中心、國家衛生部確定的國際針灸培訓中心、全國中醫師資進修教育基地,被譽為“中國高等中醫教育的搖籃”。
學校現有3個國家重點學科、2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4個江蘇省高校優勢學科建設工程、33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學科、8個江蘇省重點學科。擁有中醫學、中藥學、中西醫結合3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34個博士點和47個碩士點,博士點覆蓋中醫、中藥、中西醫結合所有二級學科,具有博士生導師自審權和主干學科專業的教授評審權。學校現有5個國家級特色專業、6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程、2個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3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25部國家級規劃教材(主編)。現已建成25所附屬醫院、5所中西醫結合臨床醫學院,各類教學及畢業實習基地逾百所。建有國家級和省級重點實驗室、重點研究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發中心、江蘇省“2011協同創新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30多個。
學校治學嚴謹,學術氛圍濃厚,名家云集,人才輩出,涌現出了一批又一批蜚聲海內外的專家、學者,培養并誕生了12位“國醫大師”、5位中醫藥界院士。近年來,先后有10余人次榮獲“國家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家教學名師”、“全國模范教師”、“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師德建設先進個人”等各類全國性榮譽稱號和表彰。
為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選拔綜合素質突出、對傳統中醫藥文化具有濃厚興趣與培養潛質的優秀人才,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省屬普通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2015]4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的需要,我校于開展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現將有關辦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對象
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江蘇省應屆理科和文科考生。
二、招生專業
綜合評價錄取專業為我校本一批次專業。(具體專業以我校網站公布為準)
三、招生計劃
綜合評價錄取人數為我校本一批次招生計劃的5%以內。其中長學制專業錄取數不超過長學制專業招生計劃數的8%。
四、報名條件
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中的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三個方面必須為合格。考生身體條件遵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規定執行。
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條件分為A、B、C、D四類,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可提出申請。
(一)A類報名條件(須具備其中之一)
1、高中階段獲得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或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等榮譽稱號者;
2、高中階段獲得政府部門頒發的地市級“道德模范”、“見義勇為”稱號、省級“優秀志愿者”稱號。
(二)B類報名條件(須具備其中之一)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學科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省級賽區三等獎(含)以上者;
2、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等國家級及以上賽區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者;
3、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創新英語大賽或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獲得三等獎(含)以上者;或在具有較大影響的全國性作文比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者(具體賽事名稱:“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等);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專著者;
4、入選中國科協和教育部推出的“中學生科技創新后備人才培養計劃”(簡稱“中學生英才計劃”)的學生;或高中階段在科技創新、生物醫藥等領域取得突出成績,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一項及以上授權發明專利或作為第一作者公開發表優秀論文者;
5、經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查認可的其他重大競賽獲獎者。
(三)C類報名條件(須具備其中之一)
1、江蘇省四星級(含)以上中學及我校優質生源基地中學成績同科類排名列前30%者;
2、其他中學學業水平必測科目等級在2A2B(含)以上者。
(四)D類報名條件
對中國傳統文化和中醫藥有濃厚興趣,立志從事中醫藥事業,尤其是有深厚的中醫藥學家學淵源,經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查認可的在中醫藥學科領域具有特殊培養潛質者。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4月1日至4月15日(4月15日24時關閉報名系統)。
(二)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
考生登錄“南京中醫藥大學本科招生網”進入南京中醫藥大學“綜合評價錄取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注冊后填寫《南京中醫藥大學綜合評價錄取報名表》(請在報名系統中逐項填寫,不得空缺,不得下載或自行制作報名表填寫),在線用A4紙打印,交由所在中學審核、填寫推薦意見。學期成績及排名、學業水平必測科目等級、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由教務部門確認、蓋章;學校推薦意見由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照片須蓋騎縫章。
2、材料準備
統一使用A4紙打印(復印)有關材料,并按下列順序左側裝訂,考生和所在中學須對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所需材料包括:
(1)《南京中醫藥大學綜合評價錄取報名表》原件,作為材料裝訂首頁(無需再添加封面);
(2)個人自薦報告,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須由本人用黑色水筆手寫,不超過1000字;
(3)考生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
(4)學生證復印件(需有入學年月);或學籍卡復印件;或學校出具的思而學教育證明原件;
(5)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個人在中國傳統文化和中醫藥方面的科研成果等證明自己符合報名條件的相關材料;
(6)所在中學依據考生學籍檔案、在校表現,如實提供考生在高中階段德智體美各方面發展及其他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
(7)如果有中學教師或名老中醫藥專家對考生學科特長、創新潛質方面需要推薦的,可寫推薦信直接寄往南京中醫藥大學學工處招生辦公室,不與考生寄往我校的書面材料放在一起,截止時間為4月15日(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
3、寄送材料
以上材料請于4月15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以特快專遞方式寄至南京中醫藥大學學工處招生辦公室(地址:南京市棲霞區仙林大道138號100號信箱,收件人:南京中醫藥大學學工處招生辦公室,郵編:210023,聯系電話:025-85811852),請在信封上注明“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材料”字樣。建議中學將考生報名材料統一匯總郵寄。
4、材料確認
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材料寄達情況,無論考生被我校錄取與否,所交申請材料不予退還,請自留底稿。
六、選拔程序
(一)資格初審
1、我校將根據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未進行網上報名者、材料不全者、紙質材料與網上報名內容不一致者一律不予審核)。根據考生報名條件,結合學業水平必測科目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情況,確定參加面試考生名單。
2、我校在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時,對在學科專業方面表現突出(如必修科目測試等級有A)的考生、對扎實推進素質教育的地區或中學、對農村地區中學、對有專業發展潛力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3、通過資格初審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經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并按規定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發布的面試名單、繳費、面試具體安排等通知。
(二)繳納費用
初審通過的考生須于5月15日前進行匯款,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規定,考生須繳納綜合評價錄取測試費人民幣60元/人。繳費方式等信息另行通知。
(三)參加面試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請于6月13-14日來我校參加面試,面試成績將作為確定入選考生的一項重要依據。面試具體安排如下:
1、報到并領取準考證
參加面試的考生請攜帶本人身份證(無身份證者帶戶口簿)、學生證、獲獎證書等具備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于6月13日13:00-16:00到南京中醫藥大學仙林校區大學生活動中心領取準考證,按時參加面試。
2、6月14日全天組織面試。
(四)確定入選考生名單
1、我校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進行綜合評價,按文、理科分別確定入選考生名單。
2、入選考生人數控制在錄取計劃數的200%以內。
3、入選考生經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并按規定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請考生及時關注。
七、錄取辦法
(一)基本要求
根據國家和江蘇省關于綜合評價錄取的有關政策,我校對取得入選資格的考生給予一定的優錄政策,考生必須在江蘇省綜合評價錄取志愿中確認我校。
取得入選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BB(含)以上,必測科目4C1合格,所報專業符合我校選科要求。
高考成績要求:所有入選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屬科類江蘇省本二批次最低控制線。其中A類和B類考生高考成績在所屬科類江蘇省本一批次最低控制線下20分以內(含20分);C類考生高考成績在所屬科類江蘇省本一批次最低控制線下15分以內(含15分);D類考生高考成績在所屬科類江蘇省本一批次最低控制線下10分以內(含10分)。如達不到上述要求,將被退檔。
(二)多元綜合加權排序
對于符合基本要求的入選考生,我校結合考生高考成績、面試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及高校特色要求,采用多元綜合加權評價的方法,對入選考生按文、理科分別進行排序。根據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數擇優錄取,超出計劃的將被退檔。
多元綜合加權評價的方法如下:
項 目 | 所占權重 | 備 注 |
高考成績 | 50% | 將總分進行折算 (2門選測科目等級不算分值) |
面試成績 | 30% | 重點測試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質,知識結構和綜合能力。將考生面試成績進行折算 |
學業水平 測試成績 | 10% | 4門必測科目等級有A者加分折算(每得1個A加2分,獲得4個A加10分),余不加分 |
綜合素質評價 | 5% | 將考生報名表中“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有A者加分折算(每得1個A加1分,獲得3個A加5分),余不加分 |
高校特色要求 | 5% | 通過測試考察文科考生對中國傳統文化知識的理解,考察理科考生對自然科學知識的掌握 |
(三)專業安排
1、考生須填滿6個專業志愿。
2、分別按文、理科類別,根據多元綜合加權排序,依次進行錄取和專業安排。
3、不同報名條件賦予的優錄政策如下:
A類、B類考生:經省教育考試院確認并投檔后,我校將考生高考總分加20分后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進行專業安排。如達不到其填報的任一專業相應分數時,如果考生服從調劑,我校將安排同科類最低分專業錄取。授予優秀新生獎學金。
C類考生:經省教育考試院確認并投檔后,我校將考生高考總分加15分后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進行專業安排。如達不到其填報的任一專業相應分數時,如果考生服從調劑,我校將安排同科類最低分專業錄取。
D類考生:經省教育考試院確認并投檔后,我校將考生高考總分加10分后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進行專業安排。如達不到其填報的任一專業相應分數時,如果考生服從調劑,我校將安排同科類最低分專業錄取。
綜合評價方式錄取的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
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同其他錄取考生一樣,入學一年后,經學校綜合測評,可享受學校相關轉專業政策。
若國家或江蘇省招生政策有所變動,以國家或江蘇省招生政策為準。
八、重要日程
網上報名截止:4月15日(逾期報名系統將關閉)
寄送材料截止:4月15日(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
初審公示:4月30日
面試測評:6月13-14日
入選查詢:6月22日
所有綜合評價錄取工作的信息(報名成功、材料寄達、初審結果、面試安排、入選名單等)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及時公布,請考生關注、查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負。
九、監督機制
(一)組織領導
我校在江蘇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領導下,認真落實相關政策要求。學校成立由分管校領導和校內紀檢監察等部門負責同志組成的綜合評價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綜合評價錄取工作。由學生工作處、教務處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綜合評價錄取工作接受學校紀委辦、監察處全過程的監督和指導,并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紀委辦、監察處投訴電話:025-85811025。
(二)違紀處理
學校嚴格落實教育部“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對在綜合評價錄取工作中存在違規承諾及違規操作等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予以嚴肅處理。
學生及其所在中學等所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齊全。有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對于負有責任的考生本人,將考生的違規事實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未入學者,取消其綜合評價考核成績及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和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違規事實將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十、聯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棲霞區仙林大道138號100號信箱
郵 編:210023
電 話:(025)85811852
傳 真:(025)85811161
微 博:http://weibo.com/njzyydxzsb
微信公眾號:南京中醫藥大學本專科招生辦公室
十一、附則
本簡章由南京中醫藥大學本專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出臺新的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我校本專科招生辦公室負責綜合評價錄取工作的組織,學校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承擔綜合評價錄取事宜,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