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報考東南大學語言類保送并通過初審的考生均需參加全英文綜合考試。
一、選拔原則:
1.語言類保送生選拔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進行,考生按全英文綜合考試成績擇優錄取,全英文綜合考試包含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成績總分100分,面試成績總分100分。
2.全英文綜合考試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面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通過。
二、考試大綱:
1.筆試包括:聽力題(20分),綜合題一(含歷史、地理、文學、時事政治常識20分),綜合題二(數學邏輯30分),寫作題(30分)。
2.面試由朗讀復述題(60分)和陳述題(40分)兩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朗讀并復述(StoryReproduction)60分(其中朗讀30分,復述30分)
要求:考生在2分鐘內默讀一篇英語短文或一則小故事。然后,考官隨機指定考生朗讀其中的一段。朗誦結束后,在不參照原文的情況下復述短文主要內容。考官將根據考生的語音語調(30分)、內容復述情況、流利程度、語言的準確率和得體性等方面(30分)綜合打分。
第二部分:陳述(Presentation)40分
要求:考生根據所給的英語題目準備2分鐘,然后做3分鐘的陳述,并回答主考官提出的2-3個問題。考官將根據考生的陳述表現、回答問題的情況、流利程度、語言的準確率和得體性等方面綜合打分。
3.筆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面試考試時間約為10-12分鐘。
三、注意事項
考生在參加考試時不得使用電子詞典等工具書,不得向考官詢問有關試題的問題或遞交介紹材料,不得在發言時有意或
無意地透露個人的姓名、學校等資料,也不要向考官介紹與考試無關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