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新生怎么轉專業
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 (修訂版)
為適應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需要,堅持以人為本,促進學生健康發展,提升高等學校人才培養質量,促進規范辦學,維護教育公平,根據教育部41號令《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 轉專業基本原則
學院錄取的新生,不得在錄取后、取得正式學籍前調整專業。新生需按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錄取專業報到入學,擬轉專業者需入學取得正式學籍并在校學習滿一學期后,方可按本規定辦理。
第二條 轉專業對象
除特殊情況(第三條1、2款)外指高中起點三年全日制高職生并完成第一學期在校學習的在籍學生。
第三條 轉專業條件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本人申請、學院考核合格可允許轉專業:
1、學生因患某種疾病或確有特殊困難,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院其他業學習者;
2、復學時本專業無后繼班級者;
3、學院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和專業發展情況,征得學生同意,可以適當調整部分學生的專業;
4、完成第一學期學業,通識課程平均成績名列本專業前5%且所有課程全部合格的學生,可在學院開設專業內提出轉專業申請;
5、完成第一學期學業,通識課程平均成績名列本專業前10%且所有課程全部合格的學生,可在所屬專業群中提出轉專業申請;
6、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特長,可以申請轉入特長相關專業;
7、休學期間創業,復學后可申請轉入創業相關專業學習。
第四條 第三條第4、5、6款情況實現轉專業的前提是申請轉入專業必須是同一招生類型的專業,且轉入專業的容量許可。
第五條 轉專業就讀的學生畢業專業為后轉入專業。
第六條 轉專業申請程序。
屬于第三條1款情況的轉專業申請程序:
1、在第一學期結束前四周內向學生所在二級教學單位遞交書面申請,陳述清楚轉專業的理由并出具相關證明;
2、二級教學單位在第一學期結束前二周內對轉專業學生的申請審核完畢,并將申請材料與審核意見交教務處復審。教務處核實有關事實并與擬轉入二級教學單位協商后給出明確的意見;
3、教務處在學期結束前將復核情況報教學副院長審批,并報學生處、轉入二級教學單位和轉出二級教學單位備案。
屬于第三條第2—3款情況的轉專業申請程序根據具體情況處理。
屬于第三條中第4—5款情況的轉專業申請程序:
1、符合轉專業條件且有意向的學生于第一學期所有考試結束后一周內填寫《學生轉專業申請表》交學生所在二級教學單位;
2、二級教學單位于第二學期開學第一周組織轉專業相關考試(由擬轉入專業團隊提供專業綜合試卷),并將《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匯總交教務處;
3、教務處匯總申請表后,按轉專業排序規則完成轉專業初排名單,提交院轉專業審核小組審核,經院長辦公會審批后,將擬轉專業的學生名單張榜公示三天,二級學院通知獲準轉專業的學生進入新專業試讀兩周,試讀結束后,教務處下發正式的轉專業文件,并落實轉入的新專業及應辦理的相關手續。
屬于第三條中第6款情況的轉專業申請程序:
1、符合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特長且有意向的學生應于第一學期所有考試結束后一周內填寫《學生轉專業申請表》交學生所在二級教學單位;并提供相應佐證材料,如特長方面的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
2、該生所在二級教學單位收到申請后簽署意見提交教務處,第二學期初教務處核實并與院轉專業審核小組、擬轉入二級教學單位協商給出意見,審核通過后,將《轉專業申請表》轉交擬轉入二級教學單位,擬轉入二級教學單位收到《轉專業申請表》的三周內組織轉專業相關考試(由擬轉入專業提供專業綜合試卷),并將《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匯總交教務處;
3、教務處匯總申請表后并將考試結果匯總,提交院轉專業審核小組審核,經院長辦公會審批后,將擬轉專業的學生名單張榜公示三天,二級學院通知獲準轉專業的學生進入新專業試讀兩周,試讀結束后,教務處下發正式的轉專業文件,并落實轉入的新專業及應辦理的相關手續。
屬于第三條中第7款情況的轉專業申請程序:
1、符合休學創業轉專業條件且有意向的學生應于休學期滿前遞交《學生轉專業申請表》至該生所在二級教學單位;并提供相應佐證材料,如營業執照、銀行貸款憑證、法人證書等能證明休學期間創業的材料。
2、該生所在二級教學單位收到申請后簽署意見提交教務處,教務處核實并與擬轉入二級教學單位協商給出意見,并將《轉專業申請表》轉交擬轉入二級教學單位,擬轉入二級教學單位收到《轉專業申請表》的三周內組織轉專業相關考試(由擬轉入專業提供專業綜合試卷),并將《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匯總交教務處;
3、教務處匯總申請表后并將考試結果匯總,提交院轉專業審核小組審核,經院長辦公會審批后,將擬轉專業的學生名單張榜公示三天,二級學院通知獲準轉專業的學生進入新專業試讀兩周,試讀結束后,教務處下發正式的轉專業文件,并落實轉入的新專業及應辦理的相關手續。
第七條 轉專業審核小組的組成
轉專業審核小組由教學副院長,教務處、學工處、各二級教學單位負責人組成。
第八條 轉專業排序規則
1、主要參考學生第一學期通識課程的平均成績,分專業由高到低排序;
2、適當考慮學生技能競賽獲獎情況、第二課堂素質拓展等情況,及個人特長。
第九條 轉入新專業后的有關規定
1、已修課程:對以前所修課程要求高于或等于新專業相應課程要求的,學分予以認可;
2、現修課程:如果新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所開設的課程與原專業所學課程名稱相同,但學分、學時、考核的方式不同時,學生可提出免修(或免考勤)申請,經教務處批準,由任課教師面試后參考原考核成績,給出該門課程的成績;
3、未修課程:對照新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對未修的課程必須重新學習;
4、多修課程:對照新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對多于轉入專業要求課程的學分,可作為任意選修課學分;
5、收費標準:轉入新專業的學生,按轉入專業的收費標準交納學費。
第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轉專業:
1、新生入學未滿一學期者;
2、由外校申請轉入我院者;
3、二、三年級學生;
4、委培生、定向生未經委培單位或定向地區人事、教育主管部門批準者;
5、在校期間受過警告以上(含警告)紀律處分者;
6、招生時國家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專科學生,含定向生、國防生、藝術類、體育類等專業學生;
7、注冊專業學生不能轉入非注冊專業;
8、已轉過專業的學生。
第十一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二條 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