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江蘇警官學院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江蘇警官學院新生怎么轉專業
江蘇警官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蘇警院辦〔2020〕36號)
第五章 轉專業與轉學
第三十五條 在校學習期間,學生可以申請轉專業,但普通(非公安)專業學生不得申請轉入公安專業。
第三十六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轉專業:
(一)一年級學生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且第一學年修讀的課程總評成績全部合格的;
(二)在原專業學習確有困難,轉入其他專業有利于其繼續學習的;
(三)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
(四)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院醫務所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的;
(五)因專業調整或停辦,導致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的學生無法在原專業完成學業的。
前款第2-5項所列情形轉專業的人數,不占用各專業擬接受轉專業學生人數的計劃。
第三十七條 根據辦學條件和規模,各專業分別提出接受轉專業學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該專業原有人數的10%),經院領導批準后予以公布。因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而申請轉專業的學生人數超過該專業可以接受轉專業學生計劃人數的,由學院分別按申請轉入的專業統一組織考試,擇優錄取。
第三十八條 轉專業學生名單經轉入專業所在院系初審,學生處、教務處復審,公示無異議后,經院務會研究同意,并報教育廳備案。
第三十九條 學院根據申請人所學基礎決定其轉入下一年級學習或跟同級學習,其中,因在原專業學習確有困難,轉入其他專業有利于其繼續學習而批準轉專業的,原則上應轉入下一年級學習。
第四十條 轉專業學生按照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審核其畢業資格,原專業所學課程按照相近的高要求課程可以替代低要求課程的原則進行替代(同類的高學分課程可以替代低學分課程),替代后仍缺課程應補修,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未做要求的已修課程可轉換為相近類別的選修課學分。
第四十一條 轉專業的學生不得再次申請轉專業,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應于通知其可以轉專業的當學期內辦完轉專業的有關手續,不按規定辦理手續的,取消其獲得的轉專業資格。
第四十二條 學院原則上不接收轉學學生。
第四十三條 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學院學習或者不適應學院學習要求的,可以申請轉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三)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四)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五)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學生因學院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學院按規定向相關部門出具證明。
第四十四條 學生轉學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說明理由,經學生處、教務處審核,公示無異議后,經院務會研究同意,方可轉出。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