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日,我保安部隊員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為了牟利,私自用沒有公司牌的摩托車送餐。我看到了,但是出于情面觀點,我不但沒有向有關部門匯報,也沒有阻止,造成了惡劣的影響,是嚴重的失職行為。
作為保安班長,我明明知道公司有明文規定,沒有公司牌的車輛不準進入廠區。可是,我辜負了領導對我的殷切希望,徇私枉法,實在是太不應該了。假如我這樣的情面觀點繼續下去,很可能會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即使現在沒有發生事故,也是一個不可饒恕的錯誤。因為,如果我們每個人都是這樣的話,公司的規章制度豈不是形同虛設,那么還有什么安全可言?公司要我們保安部干什么?
現在事情已經發生,我只有深刻認識錯誤,認真反省自己,切實加強遵守制度的自覺性,做一個合格、稱職的保安班長。
懇切希望領導對我嚴肅批評,給予必要的處理。我保證吸取教訓,做好今后的工作。希望領導看我以后的表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