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輔導員老師:
您好,遞交這份檢討,以表達我對自己考試違紀行為的愧疚與悔恨。
按照學校相關考試規定:考試期間不準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有攜帶手機必須關機。回顧我在此次數據庫基礎的結業考試當中,我恰是嚴重地違反了這樣的規定,自己的手機在考試期間多次響動,甚至還拿出來看手機,被輔導員老師發現而沒收。
如今,我經過深刻反省,充分認識到自己錯誤的嚴重性。此次考試違紀,最直接的原因是我對學校相關考試規則的漠視。在這段時間內,我主觀上對自已的要求過于放松散漫,松懈了作為一名大二學生應該具有的基本考試紀律與行為守則。
另一方面,此次考試違紀也充分反映出我在校期間對自己學習上、行為上的鍛煉不足,沒有培養足夠的紀律意識。作為一名大二學生,在校期間學習就應該是自己的首要任務,而我卻在學期內沒有認真努力,致使存有僥幸心理。如今我們都是大人,倘若說對于考試胸有成竹的考生,絕不會讓手機在考場里響動多次。我自知這個道理,所謂平時不努力學習,考試期間慌張以至于觸發僥幸心理,才是鑄成我此次考試違紀最根本的原因。
此致!
敬禮
檢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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