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司領導:
我上周末未跟醫院請假就擅自離院回家。違反了醫院的規定,經過一番深刻思考后,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特做以下檢討。
我來到這個醫院,在這里上班實習,就要服從醫院的管理,遵守醫院的規定,不能有絲毫的懈怠。所以,我擅自離院是錯誤的,是對工作不負責,對學習不負責,對自己不負責。有家可以不回,但有班一定不能不上。雖然最初我以為我的做法沒什么不妥,不過是兩天治療不上,回家看看生病的媽媽,于情完全合理。但是醫院有紀律在,就如同我們面前的一座高山不可跨越。如果跨越了,就必須付出代價,接受懲罰。所以,我心甘情愿認真的寫檢查。我可以毫不遮掩,絲毫不給自己留臉面的說聲我錯了。
人非圣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希望老師能夠相信我,不要因為一次錯誤就否定我。我自以為我總體上還是表現的可以的,不過,難免回有些小瑕疵。草木皆有情,人怎可無情?離家久了想回家看看,工作累了想回家歇歇,相信每個人都有這樣的心情和體會。所以,我回家有情可原。但是,于情可以說的過去的事情,卻在紀律上不可以容忍。所以,我還是錯了,所以我檢討。
我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個個體。少了我一個,太陽依舊東升西落;少了我一個地球依然按既定的軌道轉動;少了我一個,天氣依然有陰晴的變化,不時的有雷雨暴雨;少了我一個,花依然循著季節開和落;少了我一個,醫院的工作照常進行,不會受到絲毫的影響。對于我生活的周圍環境和群體來說,我并不重要。可是,對于我媽媽來說,我很重要,在她需要我照顧的時候,我能在她順便對她來說是莫大的欣慰和幸福。如果換成別人是我,或許和我一樣直接回家。我可以無數次的強調我回家是有理由的,于情是合理的年。可是,任何理由和感情在醫院的管理面前都是蒼白無力的,比值得一提。我只所以沒請假也包含這個原因。因為我請假的理由在規定面前完全不被承認;就算得到了一絲絲承認,也是弱不禁風。我主動請假也未必請的下來,所以干脆直接不請,還心存僥幸心理,認定不會被逮到,可是我還是沒有漏網。我說的這些完全屬實,不含任何捏造的虛假成分。
無規矩不成方圓,做人做事都要遵循一定的準則。我們從小到大接受的教育就是如此。規則由人而定,而一經制定就成為客觀存在,不在以他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歲偶然,每個人并不是生來就逆來順受,注定要接受外界的約束和控制的。可是,我們在這個醫院實習,接受醫院的管理和其制度的約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出此沒有任何選擇。當我們的叛逆心和不情愿得以表達和延伸,但一旦碰到醫院的管理制度,就只能收起來。規矩在扼殺我們的不安分之心上起了莫大的作用。所以,我們不能不遵守醫院的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