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規關于駕照扣分周期怎么算
不及時處理違法處罰的,扣分記錄會累積到下一記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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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A照或B照在記分周期結束沒被扣分,免年審;營運司機向營運地車輛管理所備案登記一年后可異地審驗;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B照以上駕駛證將降級等,《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實施后,駕照審驗規則也有了一系列變化。
不過也有不少人對記分周期存在誤解,錯誤認為一個記分周期是從每年的1月1日算起;還有人認為一個記分周期未繳罰款,只要不滿12分,到下一記分周期就清零等。昨日,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有關負責人就駕照審驗以及一些誤解給予政策正解。
□記者李紅汛實習生張敏捷文記者許俊文圖
[新變化1]一記分周期內沒扣分A、B照免年審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即A1、A2、A3、B1、B2駕照)記分周期為12個月。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30日內接受審驗;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發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擔同等以上責任、駕駛證未被吊銷的,應當在發生事故的記分周期結束后30日內接受審驗。
這位負責人表示,對于需要參加審驗的A、B照駕駛人,新規規定了獎勵措施:如果沒有被扣分,駕照免年審。
[新變化2]異地審驗需提前一年備案
依據新規,異地從事營運的機動車駕駛人,向營運地車輛管理所備案登記一年后,可以直接在營運地參加審驗。
這位負責人表示,異地審驗實行屬地化管理。為了方便大中型車駕駛人辦理審驗,交警對駕駛人屬地化細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前往從業單位所在的交警分局或大隊;第二類是駕駛人前往身份證所在轄區交警分局或大隊辦理;第三類是持戶口或實際居住信息材料,前往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交警分局或大隊辦理。
需要提醒的是,備案登記制度只適用于營運駕駛人和貨運車輛。對于非營運的小型車輛,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在異地進行檢驗。
[新變化3]周期內滿12分A、B照將降級
這位負責人介紹,依據新規,持有A、B照的駕駛人發生死亡交通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一個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或者連續三個記分周期不參加審驗的,駕駛證將被逐級降級,最低降到C1。
身體條件發生變化需要降低準駕車型的,應當在30日內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申請降低準駕車型;如果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30日內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申請注銷駕駛證。
不過,A、B照在2013年前的記分,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不作為參加審驗或降級的依據。
[新變化4]6年均未扣滿分可換10年駕照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新規對一些嚴格守法的駕駛員也啟動了更便利的舉措。比如說,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6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10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的10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如在實習期內記滿12分,將被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新變化5]特殊原因可延期審驗、換證
據介紹,如果機動車駕駛人因服兵役、出國(境)等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可以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延期辦理。
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和延期事由證明。延期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延期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駕駛機動車。
特別提醒
記分周期
從初領駕駛證日期算
有不少人認為,記分周期是從每年的1月1日開始計算,其實這是錯誤的。
駕駛證記分周期是12個月,從初領證日期開始計算。比如2012年2月1日領證,那么到2013年1月31日24時止為一個記分周期。
另外,需要更正司機朋友們一個錯誤認識,駕駛人記分是以0分開始將違法行為產生的分值記入您的駕駛證中,而不是在12分基礎上扣分。也就是說,初領證的駕駛人記分均為0分。在日常查詢時,查詢結果顯示的記分越低越好,而不是越高越好。若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則需要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并參加考試。
一個周期未繳罰款
扣分記錄轉入下一周期
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自動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該負責人提醒車主,違法后請盡快繳納罰款,不要存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