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和分值
中考體育成績包括平時體育鍛煉成績和運動技能素質成績兩部分。滿分為30分,其中平時體育鍛煉成績滿分為10分,運動技能素質考試成績滿分為20分。
(一)平時體育鍛煉成績,滿分為10分。
包括日常體育課學習質量、學生參與陽光體育活動情況、參加“體育、藝術2+1”項目情況、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由初中學校進行評定。平時體育鍛煉成績分為二個等第,初中階段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及格(按畢業當年學年總分的50%與其他學年總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進行評定),其它各項內容綜合評定良好以上(含良好)為10分,未達良好為8分。
(二)運動技能素質成績,滿分為20分。
考試項目分兩大類,一類為必考項目,另一類為選考項目。選考項目分為自選項目和抽選項目兩項。
第一類(必考項目):1000米(男)、800米(女)。滿分8分;
第二類(選考項目):
1.自選項目:籃球運球、足球運球、排球墊球、游泳四個項目中自選一項。滿分6分;
2.抽選項目:立定跳遠、50米跑、擲實心球三個項目,抽選一項。滿分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