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各省市在執行上述規定時,可酌情修改,但修改結果不能低于規定天數。那么南昌產假國家規定多少天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南昌產假國家規定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女員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產假,包括15天的預產假。
2016年江西省產假最新規定取消晚婚晚育獎勵假,增加60天產假。
難產(剖宮產以及產程中使用吸宮器、產鉗等非正常順產的平產手術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產假工資
孕期工資
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按28周計算),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女職工請產前假期間的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注意:
請長病假女職工不享受產前假。
兩個半月的產前假只能按預產期在產假前執行。
保胎假期間的工資
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孕,經過醫師開據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時間,按照本單位實行的疾病待遇的規定辦理。
注:保胎假期間,女職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資。
產假工資
女職工產假期間一般不從單位領工資,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貼,有多長產假,就領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貼。
1、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一年的,其生 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2、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不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本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哺乳假工資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這六個半月哺乳假期間的工資與產前假工資一樣,不得低于其原工資性 收入的80%。
這里所稱原工資性收入指女職工請產前假或請產假前正常出勤月,企業根據國家和本市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的約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報 酬,即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全部工資收入。
產假天數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58天的產假。
必須享受的休假
產假:98天+60天(2016年取消晚婚晚育獎勵假后增加的天數)+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可以請的假
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如上海市規定“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癥、妊娠合并癥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產前假。”
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產假申請
產假申請材料: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醫生開的懷孕周數的證明、申請書
注意:由于各個單位要求的材料不同,具體材料應咨詢所在單位
產假申請流程:備好申請材料遞交產假申請書→所在單位核實情況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