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超生三胎新政及罰款標準
新的計劃生育政策于2017年1月1日開始實施。如果符合政策可以生第三胎。
1. 計劃生育新政策實施以后,每個女人都有生育兩個孩子的權力。
2. 二孩政策以女方為準,指的是女方可以生育兩個孩子。
3. 女人只能生育兩個孩子,不能每結一次婚就生育兩個孩子。
具體的三胎政策,什么條件可以生育第三胎,目前還沒有具體的規定,但各地應該會很快就會有規定
引申閱讀
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的,需經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依照中國計劃生育新政策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間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齡不低于二十八周歲?
第十九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經批準,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一)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二)雙方均為農村居民(農業人口,下同),已生育一個女孩的,但一方為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或一方從事工商業一年以上以及雙方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一方兩代以上均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四)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個或兩個女兒,男到女家落戶,并贍養女方父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只適用于姐妹中一人)
相關閱讀
2017年計劃生育新政策罰款 超生罰款標準
超生罰款標準,是指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社會事業公共投入的經費,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費用所依據的標準。
具體超生罰款標準如下:
(一)城鎮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上年實際收入高于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征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
(二)農村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實際上年純收入高于當地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的;
(三)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個子女,六十日內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征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的,按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未依法辦理收養登記收養子女的,按前款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