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生三胎罰款標準:北京超生按人均收入罰款。《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北京市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正式向社會征求意見。同時根據《決定》規定:對于“超生”公民就是會去按照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至10倍征收社會撫養費的。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戰略,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底修改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調整了生育政策,并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今年3月24日,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細化了全面兩孩政策和再生育政策,同時明確不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生育政策的調整使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對象發生變化,為貫徹落實上位法、確保政策平穩實施,需要結合本市實際對《北京市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中的征收范圍作出調整。中金網9月19日
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立法依據、征收范圍等。其中,《決定》提出,根據不同情節,社會撫養費按照下列標準征收:對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三個及三個以上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第三個及三個以上子女的公民,每多生育一個子女,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至10倍征收;對非婚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當事人,每非婚生育一個子女,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征收。
對不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當事人,其前一年實際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前三年實際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高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其實際收入為基數,按照本條前兩項規定的征收標準征收。
另外,針對子女數量計算標準,《決定》也作出明確規定:當事人子女的數量,指當事人雙方曾生育和收養并存活的子女數量之和。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征求意見時間為昨天起至10月17日。
2016北京超生三胎罰款標準
公民違反《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的及非法收養子女的,均應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按違法生育者或者違法收養者的夫妻雙方實際總收入計算,其中:農村居民實際收入低于本鄉(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以本鄉 (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城市居民實際收入低于本縣(市、區)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縣(市、區)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具體征收標準如下:
(一)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條件未取得生育證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二)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條件,未達到規定的再生育年齡或生育間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三)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其上年度總收入的二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個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四)非婚生育和非法收養子女的,依子女數量按違法多生育子女的標準征收
(五)因實施非醫學需要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謊報嬰兒死亡或遺棄、買賣、殘害嬰幼兒后違法生育的,按違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標準的二倍征收。
社會撫養費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受其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征收。設區的市屬農(林、牧、漁)場的計劃生育機構,可以依照《條例》的規定,征收社會撫養費。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委托,應當按法定程序辦理《征收社會撫養費授權委托書》,以委托行政機關的名義征收社會撫養費。
流動人口違法生育應征收的社會撫養費,由生育行為發生地按照當地的征收標準征收;生育行為發生地未發現的,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為地按照當地的征收標準征收。當事人在一地已經被征收社會撫養費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實再次被征收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如何征收
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分別以當事人生育行為發生時上一年度當地縣級或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計征的基本標準。
已生育一個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一個子女的,對雙方當事人分別征收計征基本標準3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已生育兩個以上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的,加重征收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改變社會撫養費征收范圍,不得擅自調整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不得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社會撫養費征收指標和任務。
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征收機關)作出書面征收決定。
征收機關可以委托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開展社會撫養費征收的調查取證工作。
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征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
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實際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征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征收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分期繳納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批準當事人分期繳納的,應當與當事人簽訂分期繳納協議書,明確分期繳納期限和比例。
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繳納方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社會撫養費滯納金問題:
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征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016再婚生育三胎新政策
再生育政策按有利于當事人原則適用
此次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規定,新增一條: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于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關于再生育情形,在這部法律修訂之前,各地的條例在規定再生育情形時,地區之間有一定差異。概括起來大概有八至九種類型,各地的情況比較復雜。
舉例來說,按照各地現行計生條例,關于再婚家庭生育子女的問題上規定較嚴格,只有當再婚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時,才能獲準再生育一個孩子;而廣東規定較為寬松,包括一方有兩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雙方各有一個子女,但都隨前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或者是雙方各有一個子女,新組合家庭子女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這三種情況都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
因此,若按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一個北京人和一個廣東人再婚組合家庭后,就應該可以按照更寬松、更有利于這對夫妻的政策來選擇是否再生育。
關于生育三胎的規定原配夫妻申請生育三胎條件:
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生育的第一個子女經區、縣或者市病殘兒醫學鑒定機構鑒定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一方經有關部門鑒定為非遺傳性殘疾,影響勞動,生活不能自理的
一方符合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條件的
一方為從事出海捕撈連續五年以上的漁民,現仍從事出海捕撈的
一方為本市農業戶口且有一方為獨生子女的
女方為本市農業戶口,無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個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戶贍養老人的。
婚前雙方均未生育過子女,婚后經本市二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患有不孕癥的夫妻,合法收養一個子女后懷孕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個子女。
再婚夫妻申請生育三胎條件:
一方婚前未生育過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過一個或者兩個子女的
雙方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雙方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一方為本市農業戶口且有一方為獨生子女的
雙方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經區、縣或者市病殘兒醫學鑒定機構鑒定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因特殊情況可以再生育的條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