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四川兩地的陪產假為20天;內蒙古、廣西、寧夏的陪產假為25天;安徽、陜西兩地的陪產假根據夫妻是否異地生活而不同。安徽明確,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陜西規定,男方護理假為15天,夫妻異地居住的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
2017年產假放假最新規定
基本假期128天至188天不等
最長可休至子女一周歲
我國基礎產假期為98天,但計生法明確,對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落實到地方,各地新修訂的計生條例中都對產假天數有所延長。
已出臺新計生條例的29地中,產假在法定98天的基礎上延長時間最少的有30天,如,廣東、湖北、天津、浙江等。海南新規定中的產假天數增加了3個月。陜西除增加60天外還提出,參加孕前檢查的可再增加10天產假。
而吉林、重慶、北京在修訂后的計生條例中對產假的規定彈性較大。吉林規定,女職工憑生育情況證明增加產假60天,另經單位同意,可延長產假至一年;重慶規定,女職工原來享有的98天產假增加到128天,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產假期滿后可以連續休假至子女一周歲止。北京明確,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30天,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再增加假期一至三個月。其中,吉林和重慶還明確,產假延長期間月工資按不低于原工資的75%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