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上海產假新規定
2016各地最新婚假產假天數時間表 | ||||
省份 | 婚假 | 晚婚假 | 產假 | 陪產假/護理假 |
北京 | 10天 | 原7天取消 | 128天到7個月 | 15天 |
天津 | 3天 | 原7天取消 | 128天 | 7天 |
山東 | 3天 | 原14天取消 | 158天 | 7天 |
上海 | 10天 | 原7天取消 | 128天 | 10天 |
浙江 | 3天 | 原12天取消 | 128天 | 15天 |
安徽 | 3天 | 原20天取消 | 158天 | 10天(異地20天) |
江西 | 3天 | 原15天取消 | 158天 | 15天 |
福建 | 15天 | 原15天取消 | 158天到180天 | 15天 |
廣東 | 3天 | 原10天取消 | 128天 | 15天 |
廣西 | 3天 | 原12天取消 | 148天 | 25天 |
湖北 | 3天 | 原15天取消 | 128天 | 15天 |
山西 | 30天 | 原30天取消 | 158天 | 15天 |
寧夏 | 3天 | 原15天取消 | 158天 | 25天 |
四川 | 3天 | 原20天取消 | 158天 | 20天 |
遼寧 | 10天 | 原7天取消 | 158天 | 15天 |
青海 | 15天 | 原15天取消 | 158天 | 15天 |
女職工產假分別按下列情況執行(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四條)
產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第一、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九十八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后休息八十三天。
第二、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15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第三、 晚育假增加30天;
第四、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2月,上海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規定上海取消晚婚假,產假延長至128天,配偶陪產假規定為10天。目前已有至少13省份取消了晚婚假,上海、浙江、天津、廣東和湖北五省份產假為128天。
上海23日正式表決通過《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3月1日起施行的新《條例》,把原先的晚婚假和晚育假更名為婚假和生育假,假期天數保持不變,配偶的陪產假則由原先的三天增加到10天。
上海市衛計委主任鄔驚雷在記者會上指出,晚婚晚育假更名后,受惠群體實質上是從原本符合規定的晚婚晚育者,擴大到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生育的公民和婦女,所以新《條例》不能單從婚假、產假和陪產假假期總數只多出七天來衡量。
中國是在去年10月29日的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上作出全面兩孩的決策部署,各地方政府隨后對國務院發布的改革完善計生服務管理的決定,制定相關實施辦法。
《條例》調整后,上海人享有10天婚假(包括國定婚假三天)、128天生育假(包括國定產假98天),原先三天的晚育護理假調整為10天配偶陪產假。和天津、浙江、寧夏等已出臺新計生條例的12個省份相比,上海128天的產假比作出180天產假規定的省份“縮水”將近兩個月。
不過上海市法制辦副主任劉平澄清,有的省份取消了晚婚假,然后對產假和陪產作出調整,以北京為例,陪產假一天都沒有,其他地方則增加到10天到15天。橫向比較,上海既保障了夫妻權益,又考慮到社會成本,且堅持了婚育福利“不做減法只做加法”的原則。
綜合考慮上海育齡婦女的年齡結構、平均初育年齡、生育間隔、生育意愿及辦理申請后的實際生育比例,鄔驚雷說,三至五年短期內經測算,每年約新增兩三萬新生兒;在上海出生的流動人口平均每年新增兩萬人左右,仍在上海約30萬余的分娩容納量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