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首次亮相的草案取消晚婚假、晚育假,規定婚假一律13天。對符合規定生育的,女方產假在國家規定基礎上延長三十天,男方護理假延長5天,共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