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兒入戶難一直困擾著不少家庭。究竟難在哪里?難就難在其與計生證明、社會撫養費掛鉤,新生兒落戶登記較多的條件限制等等.不論正常出生還是非婚生、超生,新生兒戶口登記不得設置任何其它條件,不得與征收社會撫養費、節育手術等掛鉤。我們一起來討論一下關于新生兒戶口的問題。
如何給新生兒上戶口?
1、新生兒在出生60天內(各地政策不同,有些地方不一定是60天),拿著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父母雙方身份證(媽媽不去要提供媽媽授權爸爸簽字的委托書)以及出生腳印紙,到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2、辦理出生醫學證明后,帶上入戶方戶口本、父母身份證原件、出生醫學證明、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即可。
新生兒上戶口需要準生證嗎?
沒有準生證,新生兒是上不了戶口的。
必須攜帶的證件有:
1、父母結婚證(需復印包括簽發機關蓋章頁、內容頁)
2、父母雙方身份證(需復印包括地址頁和內容頁)
3、父母雙方戶口本(需復印,如果集體戶口一定要拿出戶主頁,如果戶籍證明,則一定要注明不能拿到戶口本的原因)
4、嬰兒《出生醫學證明》(需復印)
5、在外地出生的嬰兒,還應有嬰兒生母單位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
6、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要先到戶口地居委會)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7、政策內生育一孩,母親戶口在省內的,需提供母親的本省《計劃生育服務證》;母親戶口在省外的,提供生育證,無生育證的提供母親戶籍地村(居)委、鄉鎮(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
8、超過一個月申報,且嬰兒出生時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戶口還在外地市的,需提供當地派出所出具(蓋戶口專用章)的未隨父或母入戶的證明(必須注明小孩名字、出生日期,其父母姓名等內容,該小孩未隨父親或母親在當地落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