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5月14日訊 (錢江晚報記者 丁潁鵑/文 梁津銘/繪) “父母領養了一個妹妹,我能算‘獨生子女’嗎,我可以生兩個寶寶嗎?”
“我是離異的,但孩子判給了對方,我再婚后可以再生個寶寶嗎?”……
這些關于我省單獨二胎再生育的疑問,馬上就有新解答了??近日,浙江省衛計委在其官網上發布了《浙江省特殊情況再生育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這次再生育相關的征求意見稿,是之前網上盛傳的二胎政策要放開了嗎?
昨日國家衛計委就《中國家庭發展報告(2015年)》舉行新聞發布會,在被記者問及二胎政策有何進展時,新聞發言人宋樹立作出回應,表示網上相關消息傳言不屬實。
宋樹立表示,因為中國人口眾多,人口對于資源、環境,對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壓力是長期存在的。但他特別表示,“單獨二孩不是句號,要往下走,要促進人口的長期均衡地發展,加強政策的實施評估,加強人口形勢的研判。”
此次我省出臺“征求意見稿”,其框架依然是在國家單獨二孩原有的總體原則之下。但我省在具體落實時,將比之前更細化。
比如這份征求意見稿,對8種特殊情況進行了修改,分別針對再婚夫婦、病殘兒以及獨生子女,其中針對獨生子女的說明,對一些很多被排除在“單獨二胎”政策之外的家庭來說,是個好消息。
杭州的王先生,有一個妹妹,是領養的,而他本人是父母生育的唯一一個孩子。去年單獨二胎政策出臺后,王先生全家都很想去申請再生一個,但卻被告知自己不能算“單獨“,如果非要生,只能讓妹妹和父母解除領養關系,但這是王先生不能接受的。
錢報記者看到,浙江省衛計委剛發布的這份征求意見稿,對“獨生子女”的條件新增了3個條款,其中一條就是針對王先生這樣的情況,也就是王先生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
征求意見稿還對其他再生育的特殊情況做了說明,其中有不少屬于新增的條款。
比如,針對再婚夫婦,取消了當前家庭子女數1個的限制,改為“再婚夫妻在婚前雙方曾生育子女合計不超過兩個的”,也可以申請再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