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新出生嬰兒隨父、隨母落戶
辦理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親戶口簿;
3、單位或居(村)委會證明;
4、父母是現役軍人的,提供部隊證明及父母雙方軍人的身份證件;
5、結婚證。
注:集體戶口的要到住房建設局出具無房證明。
海口新生兒入戶所需材料
辦理流程
申請人填寫《公民出生戶口登記申報表》,嬰兒出生后一個月內申報戶口登記,由辦證中心或公安派出所戶籍民警核準辦理入戶手續;嬰兒出生超過一個月申報戶口登記,由辦證中心或公安派出所領導核準后辦理入戶手續。
海口新生兒入戶流程
辦理地點
海口市公安局
地址:龍華區金龍路43號
電話:(0898)68530977
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
地址:南沙路41號
電話:(0898)66776110
海口新生兒入戶辦理機構一覽
辦理時限及費用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條件符合、資料齊全,予以當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