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憑《出生醫學證明》即可落戶,不論正常出生還是非婚生、超生,新生嬰兒戶口登記不得設置任何其他條件,不得將戶口登記與社會撫養費征收、落實長效節育措施、提供無關證明材料等相掛鉤。戶口統一為“居民戶口”之后,身份證號碼將成為公民唯一標識。
《意見》明確,要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政策。武漢這種超大城市,要科學控制人口規模,改進現行落戶政策,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按照“總量控制、公開透明、有序辦理、公平公正”的原則,合理設置落戶積分分值,建立積分落戶制度;大中城市戶口實行“有序放開”,各地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設定就業、住所、繳納社保年限等落戶條件。對于繳納社保年限,《意見》特別規定,最多不能超過兩年。而且,上述城市如果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小,可以參照小城鎮的標準,全面放開落戶限制;50萬人以下的鎮和小城市,將全面放開落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