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1、嬰兒出生后應于一個月內在其父親或母親處登記戶口
2、本市區、縣常住戶口的公民或出國未注銷戶口的公民為其新生嬰兒辦理報戶。
辦理材料
1、新生嬰兒落戶,憑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婚姻證件和戶口簿辦理。
3、無《出生醫學證明》的嬰兒,應要求申報人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
4、對因特殊情況確實無法取得《出生醫學證明》的,其父母居民戶口簿、結婚證(非婚生不需提供)及DNA親子鑒定證明材料,在調查核實基礎上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后辦理。
注意:若新生兒在出生3個月之后報戶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出具新生兒母親住院分娩病歷病案證明,或是做親子鑒定。
辦理流程
1、為寶寶取好名字;
2、去出生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3、去戶籍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領取入戶申請表;
4、去居委會辦理入戶核實程序;
5、街道辦事處(計生辦),出示居委會證明及公安局入戶申請表??計生辦核實無誤(符合政策)??核發準予入戶證明;
6、回到轄區派出所,正式辦理新生兒入戶手續。
南昌新生兒入戶辦理詳細流程
辦理地點
父母雙方或一方戶口所在地
紅谷灘派出所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豐和花園
電話:0791-3838110
高新派出所
地址:高新五路566
電話:0791-8108833
廣場派出所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孺子路
電話:0791-6266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