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在戀愛時最能表現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質。這就是為什么愛情小說永遠受人歡迎--不論古今中外都一樣。
人因為心里不快樂,才浪費,是一種補償作用。
我要你知道,在這個世界上總有一個人是等著你的,不管在什么時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總有這么個人。
于千萬人之中,遇見你要遇見的人。于千萬年之中,時間無涯的荒野里,沒有早一步,也沒有遲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輕輕地說一句:你也在這里嗎?
回憶這東西若是有氣味的話,那就是樟腦的香,甜而穩妥,像記得分明的塊樂,甜而悵惘,像忘卻了的憂愁。
對于三十歲以后的人來說,十年八年不過是指縫間的事,而對于年輕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啊,出名要趁早呀,來的太晚,快樂也不那么痛快。個人即使等得及,時代是倉促的,已經在破壞中,還有更大的破壞要來。
一般的說來,活過半輩子的人,大都有一點真切的生活經驗,一點獨到的見解。他們從來沒想到把它寫下來,事過境遷,就此湮沒了。
男人做錯事,但是女人遠兜遠轉地計劃怎樣做錯事。女人不大想到未來--同時也努力忘記她們的過去--所以天曉得她們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男人憧憬著一個女人的身體的時候,就關心到她的靈魂,自己騙自己說是愛上了她的靈魂。惟有占領了她的身體之后,他才能夠忘記她的靈魂。
要是真的自殺,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卻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無限制地發展下去,變的更壞,更壞,比當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還要不堪。
太大的衣服另有一種特殊的誘惑性,走起路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顫抖,無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顫抖,虛虛實實,極其神秘。
因為懂得,所以慈悲。
“死生契闊,與子成悅,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墻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朱砂痣。
如果你不調戲女人,她說你不是一個男人;如果你調戲她,她說你不是一個上等人。
你疑心你的妻子,她就欺騙你。你不疑心你的妻子,她就疑心你。
你問我愛你值比值得,其實你應該知道,愛就是不問值不值得。
生孩子有什么用?有什么用?生出死亡來?
我喜歡錢,因為我沒吃過錢的苦,不知道錢的壞處,只知道錢的好處。
能夠愛一個人愛到問他拿零用錢的程度,都是嚴格的考驗。
外表上看上去世界各國婦女的地位高低不等,實際上女人總是低的,氣憤也無用,人生不是賭氣的事。
對于不會說話的人,衣服是一種語言,隨身帶著的是袖珍戲劇。
要做的事情總找得出時間和機會;不要做的事情總找的出藉口。
回憶永遠是惆悵。愉快的使人覺得:可惜已經完了,不愉快的想起來還是傷心。
一個知己就好象一面鏡子,反映出我們天性中最優美的部分。
替別人做點事,又有點怨,活著才有意思,否則太空虛了。
書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點是使我近視加深,但還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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