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
為了有效遏制草原退化,改善草原生態環境,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實現草原永續利用和畜牧業可持續發展,促進牧民增收,自治區從2011年起在全區開展建立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工作,實行禁牧補助、草畜平衡獎勵政策,并根據自治區統-安排部署適時調整。
禁牧補助:每年每畝6元。
草畜平衡獎勵:每年每畝1.5元。
惠民惠農補貼政策和項目 | 自治區主管部門 | 政策依據文件 | 補貼對象及范圍 | 國家補貼標準 | 自治區補貼標準 | 發放層級(自治區/地市/縣(區)/鄉鎮) | 備注 |
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包括耕地地力補貼和農作物良種繁育與推廣補貼) | 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 《財政部、農業部關于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的通知》(財農〔2016〕26號)、《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20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計財發〔2020〕3號)、《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關于修訂印發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20〕10號) | 全區統計部門已核準糧食種植面積內的種植農戶,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牧民。享受補貼的農牧民要切實加強耕地質量保護,自覺提升耕地地力。 | 中央切塊下達資金,并未明確具體補貼標準,要求各省區結合本地實際自行確定補貼標準。 | 一是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按照資金、任務、權力、責任“四到地市”管理要求,各地市結合本地糧食作物種植面積、自身財力狀況等因素自行確定補貼標準。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為直補資金,不得以任何方式統籌集中使用,必須全部直補到戶,確保廣大農民直接受益。 二是農作物良種繁育和推廣補貼,繼續按照《西藏自治區財政廳、西藏自治區農牧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農作物良種補貼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的通知》(藏財農字〔2014〕84號)要求,明確農作物良種補貼范圍、類型、對象,以及農作物補貼品種、補貼標準和方式。補貼資金以完成良種繁育和推廣任務面積進行補貼。另外,涉及科研機構良種繁育與推廣補貼資金主要用于原種田等租地費用支出。 | (地)市 | 整合原耕地地力補貼和農作物良種繁育與推廣補貼政策 |
農機購置補貼 |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 《農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18〕13號)、《全國農機深松整地作業實施規劃(2016—2020年)》、《西藏自治區2016—2020年農機深松整地作業補助實施辦法》(藏農廳發〔2016〕445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機〔2020〕2號) | 一是農機具購置補貼對象為在我區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二是深松整地作業補貼對象為直接從事農機深松整地作業的個人或組織。三是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對象為在我區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 | 農機購置補貼:個人購機、各類農機社會化服務主體補貼市場價的30%。 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按照購機補貼額的40%進行測算,其他機械的補貼額按照購機補貼額的30%測算 | 農機購置補貼:中央財政補貼品目和自治區自選類補貼品目補貼額測算比例不超過市場銷售均價的30%。涉及具體型號的農機產品補貼額按照相應產品歸檔信息或農機購置補貼信息輔助管理系統中的補貼額信息執行。鑒于市場價格具有波動性,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具體產品或具體檔次的實際補貼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圍內浮動符合政策規定,總補貼額不得超過售價的50%。 深松整地作業補貼:拉薩、日喀則、山南、林芝4市補助標準為55元/畝,昌都市補助標準為60元/畝。 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按照購機補貼額的40%進行測算,其他機械的補貼額按照購機補貼額的30%測算。 | 縣(區) | 整合原深松整地作業補貼、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 |
農牧民補助獎勵 |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 《農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新一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實施指導意見(2016-2020年)>的通知》(農辦財〔2016〕10號) | 擁有天然草場,享受草獎政策的農牧民。 | _ | 禁牧補助6元/畝,草畜平衡1.5元/畝。 具體由市縣按照禁牧和草畜平衡政策落實情況兌現,結余部分統籌用于鞏固脫貧生態保護崗位。 | 鄉(鎮) | 原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資金政策 |
牲畜良種補貼 |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 《西藏自治區牲畜良種補貼試行辦法》藏財農字〔2008〕22號〕 | 養殖場 養殖戶(合作社) | 種公羊800元/只,種公牛2000元/頭 | 奶牛150元/頭,種公羊1200元/只,種公牛4000元/頭 | 縣(區) | |
農作物良種推廣補貼 |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 《農作物良種補貼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藏財農字〔2014〕84號) | 推廣農作物良種的種糧農民以及良種種植的良種田 | _ | 按照《農作物良種補貼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藏財農字[2014]84號)執行。 | 縣(區) | |
森林生態效益補助 | 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 | 《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財農〔2007〕7號) | 公益林生態護林員及專業管護人員、全區 | _ | 集體公益林10.3元/畝.年,國有公益林5.3元/畝.年 | 鄉(鎮) | |
天保工程管護補助 | 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 | 《天然林保護修復制度方案》(廳字〔2019〕39號) | 天保工程管護人員 | _ | 國有公益林5.3元/畝.年 | 鄉(鎮) | |
退耕還林補助 | 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 | 《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總體方案》、《西藏自治區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實施方案(2017—2020年)》 | 涉及退耕還林農牧民 | 退耕還林每畝退耕地補助1200元,五年內分三次下達,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 退耕還林每畝退耕地補助1200元,五年內分三次下達,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 縣(區) | |
退耕還草補助 | 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 | 《《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總體方案》、《西藏自治區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實施方案(2017—2020年)》 | 涉及退耕還草農牧民 | 退耕還草每畝退耕地補助850元,三年內分兩次下達,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 | 退耕還草每畝退耕地補助850元,三年內分兩次下達,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 | 縣(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