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這兩項補貼政策實施近4年來,為困難殘疾人提供了有力的生活保障。據統計,截至2019年10月,全市共有57805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享受了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共發放資金8.01億元;86125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享受了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共發放資金8.81億元。
我市從2016年1月起,全面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發放對象為:持有寧波市常住戶籍并持有寧波市核發的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標準150%以下的殘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標準150%以下勞動年齡段殘疾人。國家這“兩項補貼”實施以前我市“貧困重度殘疾人基本生活補貼發放對象”和“殘疾基本生活保障對象”,未列入低保的,補貼標準不得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30%。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對象為: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以及三級、四級精神與智力殘疾人。補貼標準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檔,分別為每人每月540元、270元、135元。對符合條件在機構集中托養的殘疾人,可在上述補貼標準基礎上分別上浮50%。2019年,根據省市相關文件,對于家庭不具備照料條件,經當地民政部門、殘聯組織批準由機構托養照料服務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殘疾人,在原標準上浮50%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近4年來,全市各地高度重視,民政、殘聯、財政等部門分工合作、形成合力,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實施規范化、長效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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