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準。那么無錫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如何的?無錫獨生子女費發放新標準多少錢?本文為你介紹關于無錫獨生子女費的知識
2019年獨生子女補貼新變化
1、完善獎勵范圍:
將之前已享受加發退休金或一次性獎勵的獨生子女父母納入按月發放獎勵范圍,并對獎勵對象范圍作了明細規定。
2、提高獎勵標準:
將獎勵標準從原來的150元/人?月提高到200元/人?月。
3、明確獎勵對象
(1)根據《獎勵辦法》第二條明確規定,2015年12月31日(含31日)以前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養)子女,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市戶籍城鎮居民,從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起可以申領獎勵金:
① 終身只生育了1個子女的夫妻;
② 終身沒有生育只依法收養了1個子女的夫妻;
③ 獨生子女(無論其是否已生育)死亡后,再生育1個子女或者只依法收養1個子女的夫妻。
(2)《獎勵辦法》第三條還規定了可以參照第二條申領獎勵金的4種情形:
① 符合第二條條件,婚姻狀況發生變動后沒有再生育的一方;
② 再婚前沒有生育子女,再婚后只生育1個子女的一方(是否收養子女不影響本項執行);
2019獨生子女補貼新規定 補貼變動(圖片來源:攝圖網)
③ 終身沒有生育(或收養)子女,再婚后只與1個繼子女形成撫養關系的一方;
④ 符合政策曾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含不夠間隔期生育)并同時存活,現只存活唯一子女且其他子女均在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夫妻。
2019年獨生子女獎勵金計發時間及申領
1、《獎勵辦法》實施后到齡的人員,獎勵金自到齡的當月開始計發。
2、在1980年2月2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按原來的獎勵政策已經或應當享受退休金加發5%(含按工資100%發給)或一次性獎勵的人員,獎勵金自2018年7月1日開始計發。
3、到齡后從市外遷入的人員,獎勵金自遷入當月開始計發。申請人在遷出地屬按月獎勵的,自遷出地終止待遇的次月開始計發。
4.獨生子女補貼政策一般由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發放。
2019年獨生子女帶薪護理假實施
根據新華社的消息,山西省在去年10月出臺的《關于開展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實施意見》明確指出:對于父母年滿60周歲的計劃生育家庭,父母患病住院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子女照料陪護,并給予每年不超過15天的照料假,其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也就是說,如果你是獨生子女,如果你的父母生病了,你不僅可以請15天假期去照料,而且在此期間,工資還不能少!
當然,山西并不是第一個吃螃蟹的省份,其他各個地區也相繼實行獨生子女照料假!除山西外,福建、湖北、廣西、四川、河南等省份也公布了類似政策。最長假期為20天!
2019年獨生子女稅收上的優勢
“獨生子女”有兩處:1、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贍養老人支出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2、衛生健康部門向稅務部門提供或者協助核實有關出生醫學證明信息、獨生子女信息。那么,需要證明自己是“獨生子女”,進而每月按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如果父母沒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子女就不能每月按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嗎?不是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十六條規定,納稅人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備查資料包括:約定或指定分攤的書面分攤協議等資料。即:稅法沒規定必須留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備查,獨生子女才能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