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危房改造政策
省政府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加快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切實改善困難群眾住房條件,推動河南省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從2015年到2017年年底,全省要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內的各類棚戶區住房100萬套和農村危房60萬戶。
《意見》指出,各地要合理編制棚戶區、城鄉危房改造三年計劃(2015~2017年),同時編制完成2015~2017年與棚戶區改造相關的城市道路、污水垃圾處理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三年計劃,確保配套基礎設施與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規劃、同步報批、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同時,要對年底前已開工的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等保障房小區配套基礎設施情況進行排查,將配套基礎設施不完備的項目列出清單,納入本地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計劃。
《意見》要求,大力推進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從今年起,各項棚戶區改造補貼資金將重點向貨幣化安置項目傾斜。商品住宅庫存量大、消化周期長的省轄市、縣(市)原則上要全面推行貨幣化安置,不再進行實物安置。要創新棚戶區改造融資機制,推動政府購買棚戶區改造服務,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棚戶區改造。
《意見》強調,進一步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各地要盡快摸清符合補助政策的農村現存危房數量,編制2015~2017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計劃,明確目標任務、資金安排和實施步驟,確保2020年全面完成現有農村危房改造任務。農村危房改造專項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由縣級財政按相關規定直接發放到危房改造農戶。有條件的省轄市、縣(市)可在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的基礎上,對農村殘疾人家庭以及特別困難的危房改造戶給予額外補助
(一)工作原則
1、因地制宜、經濟實用原則。農村危房改造要從當地實際出發,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確保改造的住房滿足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居住需求。
2、最貧困、最危險原則。不搞普惠制,把最貧困、最危險作為危房改造對象確定的必要條件,必須同時滿足經濟上最困難(五保、低保等)和居住危房兩個條件。
3、統籌安排、規劃先行的原則。農戶自建時,需把握原址、就地就近改造原則,反對大拆大建。在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相結合時,要統籌安排、規劃先行。各地在規劃新型農村社區時,要充分考慮危改對象及低收入家庭的需要,根據當地實際適量規劃建設40-60平米的住房供符合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條件的農戶居住。嚴格把握“三不”,即對象不變、面積不超、工期不拖。對于在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中符合“兩最”標準的被補助對象,可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給予適當傾斜。在新型農村社區中安置危房改造補助對象時,嚴禁違背和變通執行國家農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和原則,嚴禁私自擴大補助范圍,嚴禁私自提高資金補助標準,同時確保年底前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務。
4、突出地方特色原則。結合當地實際,強調尊重傳統習慣、使用傳統工藝和工匠,突出地方特色。
5、公開公平原則。規范操作程序,公開扶助政策、公開申請條件、公開審批程序和審批結果,陽光操作,接受社會監督。
二、補助對象和補助標準
(一)補助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重點是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等。各地要按照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確定補助對象。危房是指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鑒定屬于整棟危房(d級)或局部危險(c級)的房屋。
(二)補助標準。2012年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標準為每戶平均7700元(其中中央補助7500元,省級補助200元)。依據改造方式、建設成本和補助對象自籌資金能力等,合理確定d級、c級危房改造數量,對各類對象的補助標準為:
1.c級危房維修:5000元以下(含5000元);
2.d級危房重建:
①特殊困難戶:15000元----20000元;
②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7500----15000;
③其他貧困戶:5000元----10000元。
三、資金籌措與使用管理
(一)資金籌措。2012年我省將根據去年試點地區農戶數、危房數、地區財力差別、上年地方補助資金落實情況、試點工作績效等因素分配中央補助資金和省級配套資金,并將補助資金一次性分配到縣(市、區),由省財政廳會同省發改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另文下達。各地要采取積極措施,整合相關項目和資金,將抗震安居、自然災害倒損農房恢復重建、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扶貧安居、庫區移民、生態移民等資金與農村危房改造資金有機銜接,通過政府補助、銀行信貸、社會捐助、農民自籌等多渠道籌措農村危房改造資金。各級財政要將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地方補助資金和項目管理等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切實加大資金投入力度。
(二)資金使用管理。各地要按照《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11]88號)等有關規定加強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補助資金要實行專項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并按有關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嚴格使用,健全內控制度,執行規定標準,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及時下達資金,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審計、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肅處理。問題嚴重的要公開曝光,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目標任務
2015年,計劃完成10萬戶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優先支持貧困地區。
二、補助對象與標準
(一)補助對象
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重點是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
(二)政府補助標準
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以農戶自籌為主,政府補助為輔,多渠道籌集改造資金。政府分類補助為:1.五保戶、農村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戶均2萬元;修繕加固戶均0.6萬元。2.其他貧困家庭重建房屋戶均1萬元,修繕加固戶均0.4萬元。
上述政府補助部分,中央每戶綜合補助7500元,國貧縣和比照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區),省級每戶綜合補助3000元;其他一般縣(市、區),省級每戶綜合補助2000元。除中央和省級補助外,其余政府補助部分由市縣承擔。
各市縣應根據實際下達的目標任務、補助標準及補助資金總額,合理確定重建戶、修繕加固戶。
三、改造方式與時限
(一)改造方式
危房改造分為重建和修繕加固兩種方式。
1.重建。原則上擬改造農村危房屬整體危險(d級)危房的應拆除重建。重建房屋以農戶自建為主,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愿的,鄉鎮人民政府要協助農戶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統建。
2.修繕加固。擬改造農村危房屬局部危險(c級)危房的應修繕加固,由農戶自行修繕加固;自行加固確有困難的,鄉鎮人民政府要主動幫助。
堅持以分散分戶改造為主,在同等條件下傳統村落和危房較集中的村莊優先安排,已有搬遷計劃的村莊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義推進村莊整體遷并。
(二)完成時限
2015年11月底完成10萬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
四、改造要求
(一)加強危房改造管理
1.嚴格把握改造對象。各地要優先改造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房屋。在確定改造對象時,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規范補助對象的審核、審批程序,嚴格實行農戶自愿申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等補助對象認定程序。同時,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民-主評議和縣級審批階段,均應將補助對象基本信息和審查結果在鄉鎮、村務公開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縣級政府要組織做好與經批準的危房改造農戶簽訂合同或協議工作,并征得農戶同意公開其有關信息。
2.嚴格執行建設標準。農村危房改造要執行最低建設要求,改造后住房須建筑面積適當、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結構安全和基本功能齊全。原則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積要達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戶均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可根據家庭人數適當調整,但3人以上農戶(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積不得超過18平方米。
各地要加強引導和規范,既要防止改造后住房達不到最低建設要求,又要防止群眾盲目攀比、超標準建房。要積極組織編制符合建設標準的農房設計方案,注重為將來擴建預留好接口。農房設計要符合農民生產生活習慣,體現地方建筑風格,注重保持田園風光和傳統風貌。
3.強化工程監管。各地應嚴格執行《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2011〕115號),積極探索抗震安全檢查合格與補助資金撥付進度相掛鉤的具體措施。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組織技術力量,對危房改造施工現場開展質量安全巡查與指導監督。要加強鄉鎮建設管-理-員和農村建筑工匠培訓與管理,提高農房建設抗震設防技術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要開設危房改造咨詢窗口,面向農民提供危房改造技術服務和工程糾紛調解服務。
承攬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農村建筑工匠或單位要對質量安全負責,并按合同約定對所改造房屋承擔保修和返修責任。鄉鎮建設管-理-員要在農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等關鍵施工階段,及時到現場逐戶進行技術指導和檢查,發現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當即告知建房戶,并提出處理建議和做好現場記錄。
4.加強工程驗收管理。年度改造任務結束后,縣住房城鄉建設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要及時組織驗收,并向上級相關部門提交驗收報告。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對縣驗收報告進行復查,并向上級相關部門提交驗收報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組織進行抽查。
(二)加強資金使用監管
各地要按照《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11〕88號)等有關規定,加強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補助資金要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并按有關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嚴格使用,健全內控制度,執行規定標準,直接將資金補助到危房改造戶,嚴禁截留、擠占、挪用或變相使用。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資金的監督管理,及時下達資金,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審計、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肅處理。問題嚴重的要公開曝光,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加強農戶補助資金兌現情況檢查,堅決查處冒領、克扣、拖欠補助資金和向享受補助農戶索要“回扣”、“手續費”等行為。
(三)建立健全檔案、信息管理
1.完善農戶檔案管理。農村危房改造實行一戶一檔的農戶檔案管理制度,批準一戶、建檔一戶。每戶農戶的紙質檔案必須包括檔案表、農戶申請、審核審批、公示、協議等材料,其中檔案表按照全國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信息系統公布的樣表制作。在此基礎上,嚴格執行農戶紙質檔案表信息化錄入制度,將農戶檔案表及時、全面、真實、準確錄入系統。改造后農戶住房產權歸農戶所有,并根據實際做好產權登記。
2.健全信息報告制度。市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執行工程進度月報制度,于每月3日前將上月農村危房改造進度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市級發展改革、財政部門制定年底檢查與績效考評辦法,全面監督檢查農村危房改造任務落實與政策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