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_最新消息:長春養老金上調計算,長春企業退休年齡規劃及企業養老金上漲,退休人員漲工資政策。長春市領取養老金待遇資格認證工作已全面啟動。
從長春市社保局獲悉,目前,長春市領取養老金待遇資格認證工作已全面啟動。
為避免影響待遇的按時足額發放,長春市社保局提醒廣大退休人員,請及早辦理有關認證手續,對于逾期未按規定辦理認證的,按規定將暫停發放養老金;對惡意冒領養老保險待遇人員,將依法予以提起訴訟。
目前辦理資格認證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1.在長春市領取待遇且在本市居住的離退休人員,需本人持身份證至現住址所屬社區進行認證;2.在長春市領取待遇且在異地或國外居住的離退休人員,需按照規定向市社保局郵寄相關證明;3.在外地領取待遇且在長春市居住的離退休人員,需本人持身份證到市社保局(民康路1012號)辦理異地協助認證。
特別提醒,在長春市居住且正在辦理離退休手續人員需本人持身份證、戶口簿、離退休人員檔案信息卡、愛心聯系卡至現住址所屬社區通過(指紋+人臉)認證系統進行初次認證信息采集,其中由單位統一辦理退休申報手續的職工,可持身份證直接到住址所屬社區進行認證。
如有疑問可致電9612333詳詢。
長春今年還要提高養老金
今年,長春市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重點關注和解決不同行業、不同層次、不同群體之間收入差距問題。以健全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建立規范的市屬國有企業高管薪酬水平調解機制為重點,深化企業工資制度改革。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政策與指導意見,結合長春市事業單位具體實際,監督、指導事業單位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本單位《分配方案》和《分配辦法》,做好績效工資分配工作,推進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深入發展。統籌完善醫保政策體系,出臺《失能人員醫療照護保險定點機構管理辦法》,全面啟動外縣(市)區失能人員照護保險制度。出臺《長春市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監督檢查辦法》,健全醫保、工傷監督管理網絡系統。制定出臺《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動態管理辦法》。
長春養老金計算方法
采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特殊調整”方式。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二、掛鉤調整:采取了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養老金水平掛鉤的方式。
三、與繳費年限掛鉤:
繳費年限在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36年(含)以上的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注: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四、與養老金水平掛鉤:
月增加額為底本人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的1%。
五、特殊調整:截止12月31日為限,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7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8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90元。
1、以1995年7月以個體身份參保的男性為例,設定其繳費年限為15年,2010年6月達到退休年齡并開始按月領取養老金,如果分別按照社平工資的100%、80%、60%繳費的話,15年累計繳費總額分別為38680.5元、30944.4元、23208.3元;2010年核定月平均養老金分別為490元、440元、370元;經過連續幾年的養老金上調后,該參保人員目前領取的待遇總額,均已超過了當年的繳費總額。如果以后年度國家依然按10%的上調幅度調整養老金,該參保人員在退休后的20年間領取的養老金總額按照當初繳費檔次核算將分別達到48萬元、44萬元、41萬元左右,其領取到的養老保險待遇總額遠遠超出繳費總額,其中,超出個人繳費部分的養老金,全部都是由統籌基金和國家財政支付的。
2、繳費15年是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資格中對繳費年限的最低要求,從統計數據上看,大多數參保人員的繳費年限基本超過25年,因此,按照上述標準計算的話領取養老金的總量還會有60%左右的提升。
3、總體上看,考慮十年來大體上年均10%左右的養老金上調因素,個體參保人員在退休后的4-6年間所領取的養老金總額基本和參保期間繳費總額相當。
4、比如:今年退休的王先生,繳費年限30年,以個體身份參保期間按照社平工資的80%繳費,累計繳費額將近6萬元,今年7月份開始按月領取1631元的養老金,考慮近年來年均10%左右的養老金上調因素,在未來的20年里,王先生將累計領取養老金100多萬元,其繳費額與領取額之間的差距充分體現了社會保險作為國家福利制度的優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