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6月18日發布的《關于加快推進珠江三角洲地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粵發改高技術[2014]345號),2015年廣東省財政按照國家購車補助標準的一定比例對不同分類地區給予綜合補助。具體比例如下:
地區分類 | 新能源客車 | 純電動專用車 | 新能源乘用車 | ||
出租車 | 公務車等 | 私人乘用車 | |||
一類地區 | 30% | 30% | 30% | 30% | 10% |
二類地區 | 50% | 40% | 50% | 40% | 20% |
三類地區 | 60% | 50% | 60% | 50% | 20% |
四類地區 | 100% | 100% | 100% | 100% | 20% |
一類地區:廣州市;二類地區: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市;三類地區:江門、肇慶市;四類地區:粵東西北地區。電動汽車資源網制表 |
其它優惠政策:享受補貼車型依照國家目錄優先辦理牌照不受限行影響
廣州地區可享受地方補貼政策的車型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為藍本,至截稿為止國家已公布了63期目錄。受惠的車型較廣,也讓消費者有更多選擇的余地。
此外,《辦法》還提出,需要辦理新能源中小客車車輛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可直接申領中小客車指標,免征車輛購置稅手續;值得注意的是,廣州的新能源車指標每月都有大量剩余,基本是一搖即中。因環境污染需實行機動車限行時,新能源汽車上路不受限行約束;開設新能源汽車辦證、上牌“綠色通道”,優先辦理牌照。
另外此前3月1日前在廣州購買凱美瑞等節能車,還將獲得政府1萬元的節能車補貼,而且可以上節能車牌。但由于3月1日起,廣州提前實施汽車尾氣國5排放標準,不符合排放標準的車型將不予上牌。不過對于凱美瑞之類的節能車目前還沒有詳細的細則出來,尚不知還能不能有等同以往的補貼政策。
江門市新能源汽車補貼
江門市蓬江區印發《江門市蓬江區2015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明確提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蓬江區內購買并登記上牌的新能源汽車可以申請車輛購置補助資金。這意味著江門部分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終于可以在江門享受地方性補貼來帶的新能源汽車購車紅利。
《辦法》顯示,蓬江區2015年新能源汽車私人乘用車補助指標為9輛,若符合受理條件的數量超過9個指標,則在申報期結束后,采用搖號方式確定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則遵循國家與地方(含省、市、區)1:1的比例進行補貼,各級財政補貼資金總額不超過車輛售價的60%。申報審核通過后,補助資金將在1月予以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