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最新發布的《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將加大各類人才安居保障,對人才給予購房補貼、租房補貼以及生活補貼等各種優惠政策。具體補貼標準如下:
一、大力建設人才公寓。未來五年市區兩級籌集提供不少于1萬套人才公寓房,提供給海外人才、在站博士后和短期來深工作的高層次人才租住,符合條件的給予租金補貼。推廣建設青年人才驛站。
二、完善高層次人才安居辦法。杰出人才可選擇600萬元獎勵補貼,也可選擇面積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選擇免租住房的,在我市全職工作滿10年、貢獻突出并取得本市戶籍,可無償獲贈所租住房或給予1000萬元購房補貼。符合條件的其他高層次人才,在享受相關獎勵補貼的同時,可選擇最長3年、每月最高1萬元的租房補貼,或選擇免租入住最長3年、面積最大150平方米的住房。
三、加大中初級人才住房政策支持。加大人才公共租賃住房、安居型商品房配租配售力度。人才申請輪候公共租賃住房,不受繳納社會保險時間限制。支持用人單位通過提供購房房貸貼息、房租補貼等形式解決人才住房困難。
四、給予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向新引進入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和歸國留學人員發放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補貼,其中,本科每人1.5萬元,碩士每人2.5萬元,博士每人3萬元。
五、創新境外人才住房公積金政策。在我市工作的外籍人才、獲得境外永久(長期)居留權人才和港澳臺人才,符合條件的,在繳存、提取住房公積金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