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朋友注意,好消息來啦:省政府日前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自1月1日起施行。今年起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提高,需經常照護的二級殘疾人也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意見》規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不計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已實施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高于此標準的地方,繼續按原規定執行。此后,省殘聯、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將制定具體措施,推進落實相關工作。涉及地市的,由各市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補貼對象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補貼對象為具有陜西省戶籍并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殘疾人、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1-3級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的認定標準由市級人民政府根據相關規定制定。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照護支出,補貼對象為具有陜西省戶籍并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為1-2級且需要經常照護的殘疾人。
補貼時間和標準
自1月1日起,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為18周歲以下(不含18周歲)每人每月100元,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為一級殘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級殘疾人每人每月80元。
殘疾人兩項補貼采取現金形式按季度發放。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發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引導市場服務、鼓勵慈善志愿服務等方式,健全補貼與服務相結合的殘疾人社會福利體系,促進殘疾人服務業發展。
有啥關注點?
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既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條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殘、離休等福利性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條件的殘疾人,可擇高申領其中一類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不計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納入特困人員供養保障的殘疾人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
如何申領?
我省采取自愿申請,逐級審核辦法。對于補貼發放,殘疾人兩項補貼由殘疾人通過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向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請。殘疾人的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為辦理申請事宜。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應提交居民身份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等證明材料。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托城鄉社區社會救助服務窗口,受理并進行初審。最終審定合格材料由縣級民政部門會同縣級殘聯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
怎樣監管?
殘疾人兩項補貼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預算安排,省級財政和市縣財政各承擔50%,市縣分擔部分比例由各市自行確定。特殊情況下需要直接發放現金的,要制定專門監管辦法,防止和杜絕冒領、重復領取、減扣等現象。
《意見》還規定采取殘疾人主動申報和發放部門抽查相結合,每年對補貼對象重新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