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兵員征集的身體條件,總體按照國防部2003年公布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對體重、文身瘢痕、耳眼等體檢標準進行了適當調整。其中,男性體重上限由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0%直接調整為25%;下限由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0%直接調整為15%。著短裝身體裸露部位文身瘢痕直徑,由不超過2厘米且不影響軍容的合格,調整為面部、頸部文身或瘢痕直徑超過2厘米,著短裝身體其它裸露部位直徑超過3厘米,或雖經手術處理仍有明顯文身瘢痕,影響軍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顱腦、胸、腹部等手術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響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男青年每耳扎耳眼1個不影響軍容的合格,修改為扎耳眼無明顯疤痕、無可視穿孔,不影響軍容的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