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記者從湘潭岳塘區征兵工作會議上了解到,根據省委、省政府、省軍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征兵工作的意見》,今年湘潭市征兵優惠政策進行了調整,新調整的政策主要包括五個方面。除此之外,新政策加大了對拒絕服兵役行為的處罰力度。
新政策參照城鄉人均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了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其中,城鎮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按照每戶每1名義務兵每年15000元發放;農村籍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按照每戶每1名義務兵每年6000元發放;到西藏、新疆等艱苦地區服役的義務兵家庭由當地政府給予10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新政策還對大學生士兵退役安置工作進行了落實。退役大學生士兵服役期間,在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公務員考錄和企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計算工齡;每年公安、司法和專武干部招錄時,安排一定比例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單獨報名、單獨考試、單獨錄取。應屆大學生退役士兵在享受國家和湖南省城鎮退役士兵有關安置政策基礎上,退役3年內參加碩士研究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試推薦入讀碩士研究生;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后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入讀普通本科。
為加大對城鎮退役士兵的安置力度,新政策要求嚴格按照《兵役法》及現行政策積極做好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重點招錄四類退役士兵,服役12年以上轉業士官、榮立二等功(含)以上退役士兵、因戰因公5-8級傷殘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此外,新政策要求市人才交流中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復退軍人專場招聘會,并鼓勵農村籍退伍義務兵參與村居“兩委”班子的選舉。
按照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要求,新政策全面鋪開了退役士兵免費職業技能的培訓計劃,全市所有城鄉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現役1年內,都可申請免費參加3個月至2年的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為了保護兵役人員合法權益,新政策規定其在服義務兵期內,在土地征用、房屋征收時,同等享受本地居(村)民土地、經費補償等權益。
新政策在某些方面加大了優惠政策的力度,同時新政策也相應對拒絕服兵役的行為加大了處罰力度。新政策規定,凡拒絕、逃避服兵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處罰規定為:罰款500至3000元;2年內不準參加升學考試、不準參加公務員考錄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員工招聘;各級黨團組織不予批準辦理和接納其為黨、團員,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其中,適齡青年無故不參加兵役登記、參加兵役登記的應征青年無故或以不正當理由拒絕體檢、體檢政審合格的應征青年無故或以不到艱苦地區服役為由拒絕入伍、檢疫退兵期內擅自離開部隊,這四種情況被視為拒絕、逃避服兵役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