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由原長沙交通學院公路學院和長沙電力學院科技學院于2003年合并組建,是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教育部確認,由長沙理工大學按新機制、新模式與社會力量合作舉辦的本科層次的獨立學院。學院坐落在歷史文化名城長沙市中心,在長沙理工大學原校址??金盆嶺校區辦學,占地面積近1000畝,臨滔滔湘江水,眺蔥蔥桔子洲;校園芳草流青,秀木蒼翠,理風文樂,激濁揚清;是湖南省文明高校和園林式單位。
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注重自身師資隊伍建設,同時共享長沙理工大學的師資條件,現有專任教師625人,其中高級職稱教師219人。學院現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一萬余人,設有23個本科專業,分屬工、管、經、文、法等五個學科門類,是一所以工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具有鮮明的交通、電力及水利等行業特色的多科性大學。
學院的教學和管理由長沙理工大學予以指導,并共享長沙理工大學的教學設施和科研設備等優質教育資源。學院堅持以教學為中心,注重學生基礎知識的教學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初步形成了符合學院定位及自身特點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培養特色,教學質量得到社會廣泛認可,畢業生深受用人單位的好評,就業率一直保持在湖南省獨立學院中的領先水平。
學院招生計劃納入國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學生學習期滿且成績合格者,頒發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畢業證,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授予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照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就業,優秀學生可按同等條件報考研究生。學院與英國、俄羅斯、加拿大等國家的高校建立了廣泛的交流與合作關系,在校生有機會到國外的合作高校進行學習交流和深造。
學院堅持立足湖南、面向全國,實施“質量立校、人才興校、特色強!钡陌l展戰略,充分依托長沙理工大學的學科特色和優質教育資源,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推進素質教育,努力造就適應21世紀科學技術進步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積極為行業繁榮與社會經濟發展服務,為科教興國作貢獻。
為提高我院本科學生自主學習的積極性,擴大專業學習選擇權,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的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對《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城南學院教[2015]5號),作出如下補充規定:
第一條 關于優秀學生轉專業
符合《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城南學院教[2015]5號)規定的學生,可以自愿申請1-2個擬轉入專業。
第二條 關于不適應在原專業學習的學生轉專業
不符合《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城南學院教[2015]5號)規定,但在現專業學習特別困難的學生,進入二年級時,可自愿申請轉入與當年高考錄取專業分數線相近(或較低)、師資力量較充裕的專業學習。
第三條 關于休學創業和退役后復學的學生轉專業
休學創業和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本人可自愿申請轉入相關專業學習并附相關證明材料。
第四條 其他規定
1.教務部每年9月份初在學院網頁公布各專業轉入接收計劃,轉入人數原則上應控制在轉入專業在籍學生人數的20%以內。
2.高考理科考生可轉入文科類專業,文科考生不能轉入理、工科類專業(但可轉入文理兼招專業);藝術類專業只能在藝術專業大類內部轉專業。
3.以上幾種方式轉專業,均需通過城南學院轉專業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審核,公示后形成正式文件(學院行文)。教務部將文件報長沙理工大學、教育廳備案后,完成“學信網”上專業信息變更操作。
第五條 本規定是《長沙理工大學城南學院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城南學院教[2015]5號)文件的補充規定,由教務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