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生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嚴格執行湖南省物價局統一核定的標準。
第二十五條 對品學兼優的學生設多種獎學金:國家獎學金最高額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學院綜合獎學金最高額每年3000元;單項獎學金最高額每年800元。
對品學兼優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國家、省政府和學院給予資助。
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對家庭經濟困難且品學兼優的學生,學院可以提供勤工儉學崗位。
對按我院要求完成學業,取得畢業證和相關專業技能操作證的學生,學院負責推薦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