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規范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工作 嚴禁超計劃錄取考生
紅網長沙3月16日訊(時刻新聞記者 劉怡斌)湖南省教育考試院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做好全省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工作,嚴禁將錄取行為與收費掛鉤,嚴禁超計劃錄取考生。
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各高校單獨招生測試工作由單招學校按國家教育考試的相關規定負責組織和管理,所在地市州教育考試機構負責監督和指導。測試地點原則上應設在校本部。因特殊情況確需在異地設置考點的,需事先商考點所在市州教育考試機構同意,并報省教育考試院批準。
此外,各單招學校要成立單獨招生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切實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規范管理,確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要嚴格按照本校單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錄取規則決定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對已報名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嚴禁將錄取行為與收費掛鉤,嚴禁超計劃錄取考生。
各單招學校要嚴格落實教育部“陽光招生”的要求,在單獨招生錄取備案前將擬錄名單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集中公示,時間不少于6個工作日。未經學校公示或無考試成績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已被單招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年度統一高考和對口招生考試與錄取。
省教育考試院還表示,單獨招生錄取備案工作結束后,不再辦理錯錄、漏錄、改錄等錄取事宜,遺留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